在商业活动中,居间费作为促成交易的关键报酬,其纳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当居间人成功促成一笔大业务,获得 200 万居间费时,如何合法合规纳税并尽可能降低税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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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的居间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在常规情况下,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20% - 40% 的超额累进预扣率。此高额的税负,让不少居间人感到压力巨大。面对这一税负压力,居间人可以通过税收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规的个税压力,增加个人的实际到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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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独立承接业务,取得大额劳务报酬之后,可以通过税收园区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做临时税务登记,享受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降至0.5%,综合税负2%-3%左右完税,1-3个工作日出票,出具完税证明,电子税务系统都是可以查询得到的,不进入个人薪金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核定:要是甲方企业要求对公账户收款,可以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体户承接业务。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6%,综合税负2.7%完税,年开票45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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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合理合规的减轻个税的税负压力。但是,无论是选择自然人代开还是注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确保业务的真实性。要做到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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