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零部件老化
安全性能差
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上道路行驶会严重威胁到
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危于不顾
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
案例警示
近日,河口区大队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鲁E015**的轻型货车,已达报废标准,但仍在路面行驶。接到预警信息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并最终对该车进行拦截。执勤民警对驾驶人的身份、车辆信息进行核查。驾驶员自称车辆是2022年购买,没有过户且对车辆报废情况是知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吴某某决定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
无疑就是带着“定时炸弹”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易产生交通违法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报废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其制动 转向等系统性能大幅下降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不得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来源丨河口区大队
编辑丨赵艳霞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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