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民政厅发布
《四川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从2025年8月1日起
对因刚性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实施精准认定和救助帮扶
什么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根据《意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
那么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如何认定?
如何申请?
《办法》明确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包括对象范围、认定标准、刚性支出范围等内容。据介绍,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状况限定标准参照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确定;
·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方法上,省民政厅解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不一致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参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统筹考虑居住年限、稳定就业等因素,允许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此外,《办法》规定,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社会救助或者帮扶。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龙泉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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