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占用使用情况核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占用使用情况,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安全、完整与合理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占用使用情况核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本级5个部门13家单位(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资产资源登记情况。是否对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进行全面、准确的登记,账实是否相符,登记信息是否及时更新。
(二)资产资源占用使用合规性。资产资源占用使用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是否履行程序,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情况。
(三)资产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资产资源的使用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闲置浪费现象,使用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阶段。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整改阶段。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切实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实施跟踪问效。
整改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于2025年8月31前报市财政局。
四、检查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市财政局资产处、监督局共同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采取听汇报、调取系统数据、核查相关资料、查阅台账、实地走访、实物核对等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资源核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确保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问题整改。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责任追究。对隐瞒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损失追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检查单位名单
来源: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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