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上海市分行分别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两家持牌支付公司因业务违规被罚。
四川商通被罚3万元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商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罚款3万元。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四川商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原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是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省属国有控股子公司,是四川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别于2016年8月、2021年8月成功续展。公司开发了多用途支付产品“和信通”,主要服务于生活消费场景。
2024年5月1日,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非银行支付机构,2024年6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四川商通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商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快钱支付被罚625万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持牌支付机构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因存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25万元。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具体来看,快钱支付的违规行为有: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快钱支付今年的第二次被罚,今年的4月11日,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布罚单显示,快钱支付山东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款20000元。
据了解,快钱支付成立于2004年,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是首批获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快钱支付最早的资质包括银行卡收单(全国)、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全国)等六项,但在首次续展时,主动终止了后二项资质。
在2014年底,快钱支付与万达方面签订战略投资协议,随后快钱支付便逐步被并入万达金融板块,成为万达旗下支付机构。随着支付业务类型的重新划分,快钱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文字/刘畅
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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