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和棉甲无论是在明清战争在史料之中,还是在后来有关三藩起兵反清在史料之中都可以大量见到。举一个例子,三藩史料中有关于1674年自饶州出发的耿精忠军和清军在池州府建德县交战的过程:
明朝中期抗倭图卷的浙江明军。
(我们可以看到图中的嘉靖年间的明军士兵们大多数用红布裹住自己的头部以及发髻,这一装束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350名清军在狭窄的山路上迎战耿精忠军,耿精忠军人数众多,分三路而来以人数优势将清军逼退,清军后退之后又用鸟铳和骑兵反击,斩杀耿精忠军士兵二人,耿精忠方后撤,然后以身披棉被的刀手直冲清军鸟铳,又再次包抄清军,清军崩溃,耿精忠军顺势攻占了县城。至于棉被刀手的记录,史料原文是这样的“贼势稍却,随(即)换虎头搪牌并白布彩画棉被兵来迎敌鸟铳,随后从大路两山来抄我后。贼势众大,我兵退扎康公桥侧,贼遂乘势前逼”这里说的应该是耿精忠军在受到骑兵冲击之后先迅速后撤,然后以棉被刀手冲击清军鸟铳队列,同时又发兵包抄清军。
三藩之乱中的清军炮队。
《广阳杂记》记载“建 义(指降将林兴珠)本江西南安副将,后升辰州协镇,平西兵 至,降于周。后在湘潭,涵斋劝之投诚,伪周平,封建义侯。甲子之冬,上在景山召见,语良久。论及火器之利,因问所以御之者,曰:惟滚被为第一。上(指清帝玄烨)问滚被为何物,侯曰:即人家所用之棉被也。上笑曰:是何能为?侯曰:柔能制刚耳。因详言其进退滚闪之法,上颔之”这里二度降清的林兴珠说滚被对火器有很好的防御效果,考虑到其曾经在明郑军队和吴周军队中任职,这应该是实情。
三藩之乱中的清军骑兵。
而这也和上文耿精忠一方特意以棉被刀手冲击清军鸟铳手队列相符。
《明季南略》云“滚被者,用一大棉被厚二寸,一人执之,双手有刀。如箭至,即张被遮候;箭过,即卷被持刀滚进,斫人马足”从这里看,滚被使用时需要使用者熟练使用林兴珠所谓的“进退滚闪之法”也就是说这东西本身就需要配合使用者自身在战场上的灵活走位,还要搭配手中的单刀,有时候甚至是双刀,所以说棉被刀手就是军中之精锐,属于明朝和清朝两朝浙江福建等地的特色兵种。
三藩之乱中的清军绿营兵。
但是清军在对夔东十三家明军的作战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的缴获所谓的“被甲”的记录,如:
“夺获摆锡皮盔一百一十六顶,被甲五百二十件,鸟枪二十八杆,大旗十七杆,刷刀二十二把,腰刀七十七把,长枪七百三十杆”。
明朝晚期的步兵队伍。
“三月二十九日逃出郝贼营伪冯总兵贼丁二名,李存一、周正阳,并正阳妻李氏。供称:俱系毅城县人,随带出缠头布二个,环刀一把,青被甲一件,于三月十七日在汤峪庄上逃出等情”。
万历朝鲜战争中的西南明军。
还有夔东十三家明军进攻巫山县城市的情况:
“八月二十四日,巨寇刘二虎等率贼五万有余,俱头戴皮盔缠头,身披绵甲方绵,齐至巫山,对城遍山下营。二十五日三更时分,逆贼蜂拥来攻,枪炮齐打。卑职等城头预备火炮、拐枪、喷筒、火罐、矢石,督率官兵奋力击打,并射死贼兵二百余名,横尸城下重伤者无数”还有刘体纯部被清军歼灭时,清军的缴获情况“所有得获逆贼铳炮、弓箭、刀、枪,堪用者留营充用,其余皮盔、绵甲、方绵及不堪弓刀等件,因山险难携,俱即焚毁讫”。
清军骑兵。
以及《平南王元功垂范录》中对李定国部步兵装备的记录“其兵皆大布裹头,棉被遮身,刀箭不能及”。
从有关夔东十三家的记录来看,所谓的被甲方绵以及棉甲很明显就不是一种东西。棉甲的形制和短身布面甲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所谓的被甲和方绵,很明显就是棉被一类的东西,而《平南王元功垂范录》中对李定国部步兵护身甲具的防御效果的记录虽然说有夸大之嫌,但很明显,棉被在李定国军中发挥的作用更像是一件简化的棉甲,而并非郑军和耿精忠军中的“软盾牌”性质的士兵防具。而我们在一些有关明朝中后期军队的绘画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厚棉被的穿着方式就像披斗篷一样。
明军铁头盔。
所以说在我看来,滚被所发挥的作用可能二者兼有之:既可以看作是一种单兵所使用的软盾牌,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简化的棉甲。
明朝的军刀。
除了这种奇特的棉质护具之外,清朝初年的史料中还记录了不少南明军队和三藩军队的其他种类的棉质护具,当然都是清军缴获的。比如1674年11月份的襄阳倒驴山之战,清军歼灭吴三桂军百余人“得贼大旗三杆、鸟枪八杆、长枪二十三杆、腰刀七口、绵甲一副、布盔一顶、弓二张”这里还出现了用布缝制的头盔,这种头盔南明军队也有。
明军铁头盔。
清军在遂溪之战中的缴获装备和俘虏人数如下“左营官兵王得胜、苗守强等共擒获生功四十九名。铜关防一颗,夺获马五匹,大小炮共八门,大小旗共二十七面,高照四杆,布甲七领,缎甲四领,马叉一把,被一张,刀一把,牌五面,长枪十五杆。右营官兵李杰、詹友等,共获生功二十一名。大旗四面,红甲五领,布盔二顶,头布一条,票一张,鸟枪一把。廉镇发防千总何永盛等获生功五名。大小旗共八面,甲六领,被六张,炮二门。移咨到臣”。
使用弓箭的清军骑兵。
清军在平南战役中的缴获“获贼船六只,凡前后得获大小旗十八杆,大刀七把,腰刀二十一口,长枪五十三杆,绵甲十五件,黄伞二把,伪札付五张”。其实这里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在清朝初年的史料记录中也很常见的事情,那就是清军的缴获各类装备的数量和歼灭明军人数完全对不上。就比如上面所说的遂溪之战,总共缴获了布甲七领,缎甲四领,还有红甲五领,这个红甲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盔甲,有可能是布甲或者棉甲,当然也有可能是红色铁制布面甲,还有六领不知种类的盔甲。总计二十二领甲,还有六张棉被,护身防具共计有二十八件,头部防具有裹头布一条外加布盔两顶,头部护具共计三件。合计各类护具三十一件,但是其汇报的被俘明军竟达到了七十五人。
明朝中晚期的步兵队伍。
而平南战役仅仅缴获了明军棉甲十五件,冷兵器有大刀七把,腰刀二十一把,清军就击杀了南明总兵罗超。
明军铁头盔。
当然这并不是重点,咱们可以看到包括棉被和棉甲在内的棉质甲具在南明时期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明军的主流,而到三藩反正时期,这种现象依旧很普遍,不仅限于明军,清军也是如此,今天留下来的一些有关三藩战争时代的清军的画作,我们可以看到上面的清军士卒不仅有身穿蓝色布面铁甲和涂黑的铁盔的,还有头戴棉盔,身穿浅蓝色齐腰棉甲的鸟铳兵和火器手。而各派反清军队和清军唯一的区别估计就是,前者大量使用红色裹头布,而后者并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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