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干部来问转岗后的定级别问题。
说老实话这个我真不懂,我就发出来让大家帮他,相关链接:
留言区有很多热心人,看来各地在转岗中定级别确实还有些差别,估计这事儿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其中有一个硕士毕业考进消防的,干了五年之后转岗,然后定了个一级科员。有人评论这事的时候说,这感觉有点亏了,因为硕士毕业直接考公务员就是四主,怎么干了五年反而降到一级科员了?
这位硕士也在后面留言了,他倒是相当淡定,其中有句话给我印象蛮深的,他说:买定离手,落子无悔。
我喜欢这样的人,做了决定就不后悔,有啥大事呢,不要抱怨,不要后悔,选择好自己的人生道路,按自己的想法去干,如此而已
很多事情没有绝对公平,地方也有地方的道理,人家公务员基本都是985、211考进来的,特别是能进市直的,起步可能就必须是硕士,几十人、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杀过来的,真让你去考,你还未必够资格线,够了也未必能考进来,所以,别太在乎。
还有一个副营2018年转业的,他留言说:8年副营转业,很吃亏,四级主任科员,拼命工作拼业绩拼优秀23年解决四级调研员,又拼命干,24年实职副处,主持处工作。据了解,作为军转干部算是很快的了,但是当初业务不熟悉,从新人一步一步到业务骨干到主持一个处室工作付出太多了……。
在新的岗位上,好好干,有个当兵的冲劲和干劲,6年后干到实职副处,这兄弟也挺招人喜欢,凡事主要靠自己,有能力走到哪儿都不怕。
还有个干部在后台留言问评残的事儿,他是基层指挥员,训练时受了伤,打了钢钉。但是转岗的时候没有评残政策,因此评不了残定不了级,到了地方之后也没有保障政策。
我帮着问了问局里,局里的朋友特别负责,咨询过后,发过来这段话:
2018年改制后,截至到现在,消防救援队伍评残政策仍未出台。
在部、局层面,评残政策的制定出台,由队伍建设局负责,但目前具体由党建司在研究。 评残工作,由特灾司救护与卫勤处牵头,政治部负责对人员残疾的性质(是因公、因战,还是因病)进行认定。
在政策出台之前,消防员和干部评残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对待: 一、关于消防员评残。因消防员晋不了级就得走,为了解决后顾之忧,目前采取预评形式,即对照之前的标准,先预先评定,保存相关资料,待新政策出台后,再对照新政策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二、关于干部评残。因之前考虑到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没有采取伤残预评形式。
当前,总队、支队均在对接地方缴纳工伤保险(按程序之前的要进行补缴),这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各总队、支队工作进度不同。
有想问这事儿的,参照这段话吧。确实有些政策一下子没跟上,希望能抓紧些,也希望有些总队、支队能加快点工作进度。
有些问题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也能够理解,但是要尽量多沟通把事情说明白,我把这段话转给这位兄弟后,他表示先暂缓劳动仲裁,想找找支队、找找律师沟通一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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