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无义战”一语出自《孟子·尽心下》,是儒家对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前476年)诸侯争霸战争的道德批判。这一论断的深层内涵需结合历史背景、儒家价值观及战争性质综合理解,可从以下四个维度展开:
一、历史语境:礼崩乐坏下的权力游戏
周礼体系的瓦解
西周建立的分封制与宗法制要求诸侯“尊王攘夷”,战争需以周天子名义进行(如讨伐不臣、平定叛乱)。但春秋时期王权衰微,诸侯假借“尊王”之名,行兼并扩张之实。
例:齐桓公伐楚,名义是责问“包茅不入贡”,实为遏制楚国北扩;晋楚城濮之战表面“勤王”,本质是争夺中原霸权。
战争动机的功利化
孟子指出战争目的已从“维护礼法”沦为“辟土地,充府库”的私利争夺:
土地兼并:郑国吞并戴国(前713年),楚国灭弦(前655年)
财富掠夺:吴军破楚都郢“以班处宫”(按等级住楚王宫室,见《左传》)
个人野心:宋襄公争霸泓水之战(前638年),反成笑柄。
二、儒家视角:失“义”的三重标准
孟子以“义战”为尺衡量春秋战争,认为其普遍背离儒家伦理:
违逆“天命”
唯天子有权发动战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擅自开战即属僭越。如晋楚邲之战(前597年)本质是两大诸侯私斗。
破坏“仁政”
战争重创民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
例:柏举之战(前506年)吴军破楚,造成“父老幼弱流离于草莽”。
践踏“信义”
春秋早期尚存“军礼”约束(如不重伤、不擒二毛),后期阴谋诡计盛行:
背盟弃约:郑国在晋楚间反复叛附(“骑墙外交”)
诡诈用兵:晋假途灭虢(前655年),吴阖闾用刺客专诸刺王僚(前515年)。
三、战争性质的蜕变:从“有限征伐”到“全民杀戮”
战争规模扩大化
春秋前期战争多由贵族车兵对决(如繻葛之战仅一日),后期演变为举国动员的灭国大战:
长平之战预演:吴楚柏举之战历时数月,波及千里
平民伤亡剧增:越王勾践伐吴“焚姑苏台”,殃及百姓。
战争伦理消亡
“军礼”精神被抛弃:
宋襄公恪守“不鼓不成列”(泓水之战)反遭耻笑
楚庄王“止戈为武”理念(邲之战后不筑京观)成绝响。
四、思想史意义:孟子的批判意图
孟子此言非纯粹历史评判,更是借古讽今的政治宣言:
抨击战国乱局
战国战争更残酷(如白起坑赵卒四十万),孟子以春秋为镜警示当世。
构建“王道”理想
否定暴力兼并,主张“仁者无敌”,强调“得道多助”的软实力征服。
确立儒家战争观
为后世界定“义战”标准(如诸葛亮《出师表》“讨贼兴复”以“汉贼不两立”为义)。
反思:历史复杂性的再认识
客观推动力
战争客观上促进制度创新(如郡县制萌芽)、民族融合(华夏与戎狄杂居)、文化传播(楚文化北渐)。
“义”的相对性
部分战争具进步性:齐桓公北击山戎保全燕国,孔子赞“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话语权问题
孟子站在儒家立场否定一切诸侯战争,但弱小诸侯自卫反击(如郑抗楚)或含正义成分。
结语:
“春秋无义战”是儒家对旧秩序崩溃的悲鸣,更是对理想政治的呼唤。它揭示了乱世中权力对道德的碾压,也提醒后人:缺乏公义约束的暴力,终将滑向文明的反面。理解此语,需穿透历史硝烟,看到孟子对人性的坚守——即便在“无义”的时代,“义”的标准依然如北辰闪耀,为迷失的世界提供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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