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近日,广西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应用指南》正式获批发布。
指南共纳入固化稳定化、水洗、低温热分解、高温烧结、高温熔融和水泥窑协同六种飞灰处理技术。
1.固化稳定化
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宜采用水泥固化、药剂稳定化,或两者联合处理工艺。
单独采用水泥固化工艺前宜进行水洗预处理。
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螯合剂的配比应经试验确定。
飞灰经固化稳定化处理产物经检测不符合后续处置要求的,应破碎后重新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
2.水洗
飞灰水洗反应过程应使飞灰中的可溶性盐充分溶解且防止灰浆沉淀,宜根据水洗飞灰的指标控制要求配置多级水洗,且宜采用逆流方式。
水洗反应设施宜具备进水量、混合反应时间等运行参数的自动控制系统。水洗工艺应确定最经济的水灰比,并确保氯离子的去除。水洗处理产物中可溶性氯以干基计含量应不超过2%,宜低于1%。
3.低温热分解
低温热分解技术工艺流程应包含供料受料、低温热分解、废气处理。
低温热分解技术温度宜控制在350℃~450℃,热解过程中宜通入N2或者惰性气体,保持热解炉内O2浓度应低于1%。低温热分解的加热时间宜大于等于30min。
飞灰经过低温热分解后宜降温至80℃以下再排出,降温过程宜回收能量再利用。
低温热分解过程宜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地进行,所需的热源宜优先采用焚烧系统的余热,不足部分宜采用电加热。
4.高温烧结
高温烧结工艺流程应包含混料给料、烧结窑、烟气处理。
烧结炉窑运行过程中,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不应有有害气体逸出。烧结炉窑必须有烟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烟气应经预除尘器除尘,将出窑烟气携带的粉尘捕集至烧结炉窑再次烧结。
5.高温熔融
高温熔融工艺流程应包含给料混料系统、高温熔融、烟气处理。
高温熔融应根据玻璃化处理技术特点和焚烧飞灰理化特性,对飞灰和辅料进行科学配伍。
飞灰高温熔融玻璃化产物中玻璃体含量、酸溶失率、环境安全质量要求与应用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41015的限值规定。
飞灰熔融产生玻璃化产物中二噁英类残留的总量以飞灰干重计不应超过50ng-TEQ/kg。
飞灰熔融处理产物中的可溶性氯以干基计含量不应超过2%,不宜大于1%。
6.水泥窑协同
水泥窑协同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的有关规定,主要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水泥窑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水泥熟料生产等。
入窑飞灰中氟元素含量不应大于0.5%,氯元素含量不应大于0.04%。
入窑飞灰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的有关规定。
不过,指南只是对以上技术工艺路线提出了指导要求,若飞灰处理行业有新的工艺技术可及时纳入指南。
指南要求,飞灰处理项目应根据后续处置方式对飞灰污染控制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处理技术。飞灰处理项目作为垃圾焚烧处理厂配套建设时,应与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飞灰处理项目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和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要求,还应综合考虑处置设施的服务区域、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及公众意见等因素,最终选定的场址还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指南全文可在广西自治区官网查阅。
飞灰是来自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属于危险废物(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将其列为HW18类危险废物)。其危害主要源于富集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二噁英)、高盐分及细小颗粒特性。
编辑:ivy
发布: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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