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3日),山西太原中院判了一个案子,台盟中央原来的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因为受贿9342万多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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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钺锋,曾是个基层工人,后来一路“逆袭”,当上了正部级高官。他的堕落,值得思考:如何确保在多样化的干部成长路径中,权力的行使都能得到有效约束。
从公开资料能够看到,李钺锋的起步很普通,18岁时候,在重庆大阳沟工业公司当工人,后来在五金电器厂工作。那段时间,他通过电大和培训班学习法律,考上了律师,还自己创办了律所。
后来,他靠着民主党派的身份,直接当上了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副检察长,还兼任台盟重庆副主委。这一下子,他从律师变成了检察系统的干部,而且还是副检察长。
之后,他一路升得很快,49岁当上台盟重庆主委,55岁就当上了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二级大检察官,59岁成了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级。
他从一个工人自04年进入体制内后,用了13年变成了正部级,这速度普通公务员想都不敢想。
不过,他因为是民主党派身份,在晋升的时候好像得到了一些“特权”,没有像党内干部那样接受严格的考核。有了这些“特殊身份”的保护,他在2004年进入检察系统后,很快就开始搞腐败了。法院后来查出,他从2011年开始受贿,那时候他正好是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利用手里的权力大肆敛财。
李钺锋案,其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首先,党外干部身份不能成为监督的盲区。其次,破格提拔不能只看身份,还得有严格的专业评估和廉政审查。还有,民主党派参政是中国特色的政治优势,但权力不能脱离制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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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钺锋从工人到司法高官,本来是个“励志故事”,但最后却以无期徒刑收场。9342万的赃款,其实是一条被特权扭曲的成长歧路。当“特殊通道”变成“法外之地”,当政治安排凌驾于专业操守之上,问题就大了。
对于任何官员,不管啥身份标签,用权都得见光!撕掉‘特殊身份’的保护伞,监督盯紧每一个角落,才能堵住下一个“李钺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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