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你买的房子,别人凭什么搬进来住”
7月2号,一位女子把家里的东西搬出来,就是不让前夫和他的对象用,前夫倒也是没有和她吵什么,只是着急和她撇清关系,你买的你就快点搬走。
这也让女子感觉挺生气的,更觉得那女人没资格住,因为房子是她和前夫的,离婚时也说要留给儿子,而不是完全都归前夫所有。
坐标广西崇左。
她和前夫结婚了快10年时间,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两人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在离婚时她也和前夫说过了,这个房子她是可以不要,不过要留给两人的儿子,毕竟是她和丈夫一起买的,另外她也提出让丈夫给3万元,不过丈夫拒绝了钱的事。
这不,两人就这么离婚了,不过她也没说离婚的原因。
到今年6月底的时候,听说前夫已经找到了对象,她担心孩子会吃后妈的亏。
这不,她就到自己的房子看了,结果也是可想而知了,看到那女人住进了房子,她就气冲冲的去找两人理论了,因为这个房子是留给儿子的。
“房子是留给儿子的,她凭什么住到房子里,你可以带她到外面住”
双方就这么吵起来了,一方说是她眼红什么,一方说房子是儿子的。
一气之下女子说要搬自己买的东西,前夫也说让她赶紧都搬走,最后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三人就这么站在门口吵着,东西也放在门口。
离婚后,约定好把房子留给孩子,谁带娃就有权住进去。
在带娃的那方找到对象以后,对方肯定会带新对象住房子里,不可能两人还到外面租房住的,作为不带娃的那方,看到这样的情况后,还是要冷静些去对待。
虽然她所说的很有道理,房子都是留给孩子的,同样也是婚姻期间买的。
她和前夫都是有份额的,只是为了孩子才放弃,他不能带着别的女人住。
不过说得再有理也没用,就算房子是过户给孩子,而前夫是孩子的监护人。
他重新找到对象结婚后,带着现任到房子里面住,前妻也是没法阻拦的,就算到法院去起诉,估计也是很难起诉赢,就算离婚时白纸黑字写清楚,感觉也是处理不了。
今天让他带着现任走了,明天他又带现任进来住,总不可能三天两头来看。
相信前妻也没那么多时间,只能看到后才去和前夫吵架,等到以后自己也到新对象,更是难以察觉到这个事,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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