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金花股份(股票代码:600080.SH)发布公告,2025年6月25日,公司向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西安经侦已经受理,并于2025年7月2日收到西安经侦出具的《受案回执》,已正式受理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涉嫌背信损害公司利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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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3.7亿资金“消失”
从2018年说起,彼时,金花股份公司实控人吴一坚通过签订系列借款合同等手段,将上市公司3.7亿元资金非法转至自己实际控制的企业账户。这些资金既未履行任何决策程序,也未如实披露,完全沦为实控人吴一坚的“私人提款机”。
更令人震惊的是,类似的“操作”在违规担保领域重演。2019年,实控人为吴一坚的金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笔3000万元借款,却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吴一坚以金花股份的名义提供全额担保。当3000万元债务逾期未还时,金花股份被迫承担连带责任,原本盈利千万的年度利润瞬间被吞噬,更因此事连续三年财务报表亏损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从资金占用到违规担保,从隐瞒不披露到期后被动公告,吴一坚的一系列操作,导致公司股票被ST,股价大跌,广大股东损失惨重,随之将上市公司推向了“业绩暴雷”“信誉崩塌”“诉讼缠身”的深渊,引起的投资者诉讼案件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00余万元。
最后,利益输送的隐蔽性是深层动机。3.7亿元资金流向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本质是“掏空上市公司”的典型操作;而3000万违规担保虽名义上是“帮助企业”,实则是将上市公司信用作为个人商业行为的“背书工具”。这种“损公肥私”的行为,彻底违背了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的属性。
后果连锁:从财务亏损到高管追责的“多米诺骨牌”
吴一坚的违规操作,最终让金花股份付出了沉重代价:
财务恶化: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融资能力大幅下降,正常经营受阻;
信誉崩塌:投资者信心受挫,股价长期低迷,曾经“西北医药龙头”的市场地位一落千丈;
高管牵连:时任董监高因未勤勉尽责,被交易所公开谴责,部分人员遭遇职业禁入,职业生涯蒙上阴影;
法律追责:中小股东集体诉讼索赔案件共计590起,金花股份对外赔付共计4398.20万元,进一步加剧财务压力。
综上,金花股份于2025年6月25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是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控人吴一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未给公司任何赔付,迫于无奈才行此举,西安经侦于7月2日受理此案件,希望能最大限度挽回公司经营损失,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金花股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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