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刘虎 张梦云
6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36岁的市民谷鸣因被指控危险驾驶罪坐上了被告席。笔者旁听了解到,谷鸣不认可《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鉴定结果(酒精含量为195毫克/100毫升)呼气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22毫克/100毫升)悬殊太大,希望法庭查明事实。
![]()
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22毫克/100毫升。法大鉴定所鉴定结果,酒精含量为195毫克/100毫升。受访者提供
庭审中,其辩护人、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校逢、张艺伟提出,公安机关对谷鸣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据此收集的证据不应作为定案根据;本案《鉴定意见书》亦不应作为定案根据。
著名法医学专家张继宗、胡志强经审查论证认为,本案中公安机关和鉴定机构对血样的采集、保管、流转、送检和鉴定程序不符合规范,不能证明鉴定结果可靠、准确,依法应当不予采信。
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交了谷鸣长期从事公益的情况说明,请法庭酌情考虑。谷鸣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坚持公益事业至今已十余年,覆盖助学、助困、环保等多个领域。他还在腾讯公益平台有6位一对一捐赠的小朋友,并坚持参与了9年的九九公益日捐赠,坚持捐赠了105个月。同时,他携手联合国儿童慈善基金,资助国内外困境儿童,月捐从未间断。
01
呼气检测和抽血鉴定结果相差悬殊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谷鸣于2024年9月20日23时许,酒后驾车行驶至朝阳北路红领巾桥下辅路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交警当场查获。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下称法大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谷鸣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5毫克/100毫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本案查酒驾地点。张梦云摄
而呼家楼大队交警现场对谷鸣进行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2毫克/100毫升。
庭审中,辩护律师主要围绕呼家楼大队对谷鸣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和法大鉴定所的鉴定过程、方法及结果进行了辩护,认为本案无论是执法还是鉴定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证据和《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审判长认真听取了律师的质证意见,并不时打断律师的话,询问相关情况。
针对辩护人对鉴定过程、方法及结果的质疑,公诉人宣读了法大鉴定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鉴定所自称,其鉴定过程、方法及结果均无问题。
谷鸣对其血样的采集、保管、流转、送检和鉴定程序存在异议,不认可《鉴定意见书》,认为该鉴定结果和呼气检测结果相差太过悬殊,希望法庭公平审理,依法判决。
02
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被指违法
辩护律师称,2024年9月20日,呼家楼大队向谷鸣出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对谷鸣采取了扣留驾驶证、检验血液的行政强制措施。
“呼家楼大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血样)、书证(强制措施凭证)因收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证明,呼家楼大队实施本次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存在诸多违反《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包括没有出示两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没有当场告知谷鸣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没有听取谷鸣的陈述、申辩,没有当场将强制措施凭证送达谷鸣等情形。
03
《鉴定意见书》合法性受质疑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鉴定意见书》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
首先,辩护人查阅鉴定录像显示,整个鉴定过程中仅有一名鉴定人进行操作,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的规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对于鉴定过程的重要环节(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两名鉴定人都有参与。法大鉴定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也证明,另一名鉴定人仅进行了事后的审核工作(也没有相关证据印证),没有参与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
法大鉴定所。张梦云摄
其次,法大鉴定所只提供了部分鉴定录像,且其中的制备和进样视频缺乏连贯性,无法确认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和要求。控方对此亦没有完成举证责任。
再次,本案《鉴定意见书》文书格式中所要求的必备形式要件不符合司法部的相关规定,不能证明鉴定过程、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亦不能证明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和要求。
第四,无法确认本案鉴定过程符合鉴定标准。为确认《鉴定意见书》中有关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和要求,进而确定《鉴定意见书》是否存在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定情形,应当依法调取鉴定档案。
“辩护人于2025年4月21日向法院提交了《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调取本案鉴定档案。5月15日,辩护人再次申请调取鉴定档案,并提交了辩护人在另案中调取到的鉴定档案供参考,但法院至今未予调取。”
第五,法大鉴定所未用显微镜观察血样是否有凝血块。根据研究,血样凝固将对乙醇检测造成无可避免的影响,因此检验规范要求要在显微镜下观察有无凝血块。
第六,采血人员使用止血带的时间长达1分16秒,且在第一次穿刺采血后没有松开止血带。这种不规范操作会导致血液相对浓缩,进而引发检测结果假性增高。
第七,谷鸣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2毫克/100毫升。该结果是在交警监督下测出的数值,应当具有真实性,但与195毫克/100毫升的鉴定结果相比,差值竟然高达73毫克,超出了合理范围。
最高检副检察长苗生明主编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理解与适用》一书收录的典型案例“程某芳危险驾驶罪案”,被辩护律师引用。该案中,当事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114毫克/100毫升,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56.6毫克/100毫升。“承办检察官调查查明,一是以往办理的大多数醉驾案例中血液检测与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差值一般在30毫克/100毫升以内,该案血液酒精含量鉴定与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差值为42.6毫克/100毫升,数值差距明显较大。”
“可见,两项检测结果的差值对于判断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可靠具有重要的参考性。如果差值过大,则说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真实性存疑。”辩护律师指出,30毫克/100毫升的正常差值不仅是案件承办检察官的经验,而且有科学依据。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课题组在《中国应用法学》上发表了研究文章《办理醉驾案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与鉴定相关问题研究》,该课题组成员中有两人是本案《鉴定意见书》所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该文认为,“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与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基本相当(调研组认为差异在30毫克/100毫升左右可视为基本相当)”。
![]()
朝阳区检察院。张梦云摄
第八,在案证据显示,谷鸣当晚喝了约3两茅台,从结束饮酒到被强制抽血,已经过了两个多小时,按照常理推断,其血液酒精含量无法达到195毫克/100毫升。
第九,根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的规定,刑事案件鉴定应当以公安机关内部实施为原则,在技术能力不足时方可委托外部合规鉴定机构。但本案鉴定跳过了公安机关内部实施的程序,直接委托了外部机构。
04
法医学专家认为鉴定结果不可靠
庭审中,本案辩护人向法院提交了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法医学专家张继宗、胡志强出具的《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
张继宗,研究员,曾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毒物(毒品)检验鉴定处处长,在“福建念斌投毒案”“北京雷洋死亡案”等重大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从事法医毒物检验鉴定工作50余年。
胡志强,副主任法医师,曾在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多年,在“湖南黄静死亡案”“河北聂树斌杀人案”“海南陈满杀人案”等重大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从事法医鉴定工作40余年。
《专家意见书》认为,本案中公安机关和鉴定机构对谷鸣血样的采集、保管、流转、送检和鉴定程序不符合规范,不能证明鉴定结果可靠、准确,依法应当不予采信。
![]()
法医学专家经审查论证认为鉴定结果不可靠。受访者提供
首先,关于血样的提取送检,相关规定要求“有凝血块的血样不大于15%”。15%的凝血数值如何观察和计算?肉眼观察是做不到的,只有借助显微镜才能观察和计算。然而本案鉴定录像显示,法大鉴定所没有按照规范使用显微镜观察血液样本的凝血情况。
其次,鉴定操作不符合规范。鉴定录像显示,参与实际操作的鉴定人只有一人。如果另一位签字的鉴定人没有参与实际鉴定工作,就不符合规范,《鉴定意见书》亦不能采信。
再次,本案《鉴定意见书》过于简单,缺乏得出鉴定结果的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过程,既不具有科学性、逻辑性,也不能证明鉴定过程、结果的真实性,依法应当不予采信。
第四,按照相关规定,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鉴定,只有在公安机关不能完成鉴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委托公安机关认可的合规社会机构进行鉴定。
据了解,辩护人向法院申请由法医学专家出庭,对《鉴定意见书》中的专业问题进行释明,发表专业意见,亦未获准。
05
科学化醉驾、酒驾认定的必要性
醉驾入刑(危险驾驶罪)由于近年来在刑事犯罪案件数量中排名第一,备受瞩目,也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有学者认为,首先,处罚过重且波及面广。2023年全国因醉驾被起诉人数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2%,一旦定罪将影响子女考公、入伍等,涉及家庭数量庞大,社会代价过高。未造成实际损害,仅因酒精含量超标就定罪,不符合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其次,认定标准机械单一。现行标准仅以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划线,但个体酒精代谢能力差异很大,有学者建议参考国外“行为测试”(如走直线)作为辅助判定依据。
再次,过度消耗司法资源。醉驾案件长期占据刑事案件总量的1/3以上(2022年达31.9%),挤占司法系统处理其他严重犯罪的资源。
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案件30.3万人,同比下降42.3%;提起公诉25.5万人,同比下降16.8%。在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仍保持刑事案件量首位。
导致案件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调整了醉驾入罪标准,将血液酒精含量分为三档(80毫克/100毫升、150毫克/100毫升、180毫克/100毫升),不超过150毫克/100毫升且无从重情节的不再入刑,不超过180毫克/100毫升且无恶劣情节的可适用缓刑,这一调整有效降低了入罪门槛。
![]()
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张梦云摄
庭审结束后,谷鸣的家人称,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本案的罪与非罪和量刑轻重。法大鉴定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属于单方自证,不具备真实性和法律效力。朝阳区法院拒绝律师提出的调取鉴定档案和专家出庭申请,严重不利于查明本案事实。
笔者去年曾经关注的安徽宿州一起醉驾案,法院因为类似本案的司法鉴定证据问题,认为指控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证据不足,已于今年4月一审判决其无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