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刘彻在位54年(公元前141年至公元前87年),凭借着其祖父汉文帝及父亲汉景帝留下的雄厚“家底”,他展现出了卓越的领导才能:他不仅在对外扩张上取得了显著成就,北击匈奴,南灭百越,东并朝鲜,西通西域,西南夷,使得汉朝的疆域大幅度扩展;在国内,他加强了中央集权,削弱了诸侯的权力,废除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独尊儒术,同时实施了盐铁官营、币制改革等一系列举措,这些举措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汉武帝被后人称为“千古一帝”。
然而,因其在扩张疆域、沟通中西文化、创设制度等方面的巨大成就,许多人对汉武帝崇敬备至,认为那个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强盛、最具自豪感和自信心的时期。甚至有许多人感叹,自己如果能够生活在“虽远必诛”的那个时代,该是何等的荣耀与幸运。但从当时人民的角度来看,生活在汉武帝治下,不论贫富贵贱,都如同身陷困境,那个时代实在是令人痛苦不堪的。
这种历史的苦痛并非凭空臆想,而是有着确凿的史料依据。例如,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贡禹传》中就曾提到,汉武帝治下的“生子辄杀”事件频繁发生,即刚出生的婴儿便被父母以各种手段杀害,并且这一现象在各地极为普遍。那么,为什么在后人看来光辉灿烂的汉武帝时代,竟会频繁上演如此悲惨的“生子辄杀”悲剧呢?
据《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记载,贡禹(汉成帝时期的御史大夫)曾谈到,早在汉武帝统治时期,赋税和徭役的沉重压迫让百姓苦不堪言。具体来说,政府在对民众征收“口钱”和“算赋”时,把征税的起征年龄下调至3岁,并大幅度提高了税额,导致民众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为了应对日益沉重的税赋和徭役,许多家庭选择放弃新生儿,甚至直接将婴儿弃置或杀害,这让当时的社会出现了严重的生育问题。
这种惨剧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汉武帝的横征暴敛政策。熟悉秦汉历史的朋友都知道,在汉朝建立初期,国家面临人口急剧减少、财政匮乏的困境。因此,文帝、景帝时期采取了节俭的政策,减轻了农业税负,使得国家财政逐渐恢复,社会生产也得以回升。这一时期,“三十税一”制度的实施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和人口增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国家财政充盈,仓库满溢。
然而,随着汉武帝登基后,他并未谨慎使用祖先留下的财力,而是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和军事扩张,几乎年年征战,不仅增强了国家的疆域和威望,却也迅速消耗了国家原有的财政盈余。由于封建王朝的根基在农业,频繁的战争和大兴土木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极大的负担。经过数年,庞大的财政盈余被挥霍一空,甚至还产生了巨额赤字。
为了弥补这一庞大的财政缺口,汉武帝不得不对民众进行更加严苛的征税。从税收标准上来看,“口赋”即人头税的征收范围扩大,未成年人的“口钱”起征年龄下调至3岁,每年每人征税23钱;而成年人的“算赋”税额也猛增至每人120钱,几乎是原来的三倍。这样的税收负担,对于以农民为主的广大民众而言,实在是沉重无比。
在汉武帝时期,田税虽然相对较低,但口赋和徭役却压得民众喘不过气,许多农民在征税压力下,生活在贫困和饥荒中,无法承受重税与徭役的双重压迫。在这个背景下,很多农民家庭生活困难,尤其是在灾年,百姓更是面临着无法维持生计的困境。而在战争和建筑上的人力需求日益增加时,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大量被征去参与战争或成为政府的劳工,使得农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农田荒废,生计愈加艰难。
当农民无法满足征税要求,且无法通过反抗改善处境时,不少家庭选择了极端的方式:将新生儿遗弃或杀害。这样的惨剧愈演愈烈,甚至在汉元帝时期,御史大夫贡禹也痛心疾首地在奏疏中提出此问题,并请求朝廷减轻赋税负担,提高“口钱”和“算赋”的起征年龄,试图减轻百姓的困苦。
总的来说,汉武帝后期,由于追求个人享乐,穷兵黩武,以及严苛的横征暴敛政策,国家的财政已经陷入崩溃,农民在极端贫困中发动的暴动几乎摧毁了整个帝国的稳定。直到汉武帝意识到自己的政策给百姓带来的深重苦难时,他才下令停止战争,减轻赋税,试图缓解民生困境。然而,这一切改变来得已经太晚,帝国的颓势难以挽回,汉朝再也未能恢复昔日的辉煌。
参考书目:
司马迁(西汉):《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
班固(东汉):《汉书》,中华书局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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