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财政局关于侯马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课桌椅采购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临汾市尧都区顺美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0812024ATP00089
二、项目名称: 侯马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课桌椅采购
三、采购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临汾市尧都区顺美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环城南路152号月星家居广场C029
五、基本情况
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过程中,根据项目相关资料发现,当事人在侯马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课桌椅采购(项目编号:1410812024ATP00089)中,存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之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2934720元千分之五即14673.6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罚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侯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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