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管理,确保人口数据的真实、准确,维护户口登记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岚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申报时间:请家中有已离世但未及时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的居民,于7月底前主动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或通过线上申请。
2.线上申请方法:申请人在山西政务服务网或“三晋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身后“一件事”主题模块,按照指引填报《山西省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表》。各部门在线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联办申请。在受理过程中,平台通过智能问答、智能政务助理等,提供智能解答帮助服务。
3.申报材料:申报注销户口时,需由户内其他成员、亲属、抚养人、赡养人、村(居)民委员会等携带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申请人身份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4.逾期处理及相关规定:通告发布后仍未主动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经派出所核实确认后,将在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依法注销其户口。依法申报户口注销登记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为死亡公民注销户口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此项工作。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冒用死亡人员身份骗领居民身份证,以及死亡人员亲属不依法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骗领退休金、社保金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希望广大居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人口管理秩序。
咨询电话:0358——2825311
岚县公安局
2025年6月30日
来源:岚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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