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题目,出自1945年4月25日毛主席写的《论联合政府》“我们的一般纲领”部分,原话是这样说的:
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
受标题字数的限制,我对这句话进行了调整,然后拿过来作为本文的题目。这句话明显传递出本文题目的意思。
在“我们的一般纲领”部分,讲到“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时,讲到了关于资本主义经济模式问题。“一定的条件”,指的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存在外国的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主义的压迫。
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的革命,在此之前的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不过,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并没有把资产阶级作为革命对象,所以,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本质上还是资产阶级革命,只不过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其中就包括允许发展“私人资本主义”。
毛主席在文章里这样说:
有些人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不赞成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不赞成保护私人财产,其实是不对的。
文章说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就包括:
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不是操纵国计民生”而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
在《新民主主义论》与《论联合政府》中,都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但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在国内存在外国的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主义压迫的这个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提倡它的发展,并且认为这:
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
这完全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形式,不能从封建社会跳过资本主义直接到达社会主义,那么这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要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所以在当时,毛主席才说提倡资本主义发展“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
毛主席在文章里强调:
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
综上可见,毛主席当年也是承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发展是有利的——在当时的“一定条件”是国内存在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
新中国建立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开始社会主义革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宣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开始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
但是,从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与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来看,在落后的小生产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完全铲除资本主义经济,割掉所有资本主义的尾巴,搞完全纯粹、纯洁的社会主义,是做不到的。
最近,阳和平发了一个视频,说当年如果继续走过去的路,完全可以达到今天的成就,并说苏联就是证明,说苏联从建立到二战爆发短短二十多年就发展得非常强大了。很多不了解真相的人支持他,认为他说得对。这些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可是我给他留言,让他看看《列宁选集》,告诉网友真相。
实际上,苏联当年并不是关起门来搞社会主义建设。列宁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深得马克思主义精髓,知道在当时的刚从农奴制建立起来的苏联建设社会主义,是必须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
网上可以查到一篇署名李允华的文章,题为《苏联七十多年来在对外开放问题上的政策演变及其主要经验教训与启示》,提出了一个观点,是列宁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外开放的理论和政策。
我读完了四卷的《列宁选集》,对于列宁怎么搞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比较了解的,绝不是我们国家当年那种模式,而是类似于后来的改革开放,只不过受历史条件限制,没有中国的改开规模大。
那时候的苏联,是被西方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敌视的。但那时西方大资产阶级不是铁板一块,互相有竞争、有矛盾。所以列宁说:
我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在资本主义包围中利用资本家对利润的贪欲和托拉斯与托拉斯之间的相互敌视,为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生存创造条件。社会主义共和国不同世界发生联系是不能生存下去的。
但是后来的斯大林,前期还能坚持列宁的政策,从30年代中期开始至二战爆发,苏苏联便开始收缩同西方的经济联系。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已建成社会主义”后,头脑开始发热,逐渐背离列宁的开放方针,采取收缩政策。
因此,苏联的成就,尤其是二战爆发之前取得的成就,绝不是我们国家当年那种模式发展起来的,而是采取了一定程度的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了国外与国内的资本主义经济要素。这是不容否认的。
而我们国家改革实行开放之后,以至于今,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因为允许“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私有经济的发展,才搞活了经济,实现了各方面的快速发展。而这恰恰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也就是说,当年毛主席说的“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当时的“一定条件”虽然消失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被推翻,但是,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必然要存在的其他条件还没有消失,即落后的生产力依然客观存在。
所以,在今天可以说:在生产力还未超过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允许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
这其实就是《宪法》里说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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