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那坡县一起离奇的“法拍房”纠纷引发关注。市民吴阿山通过法院合法拍卖程序购得一处房产,付清全款并完成过户后,竟因原住户的起诉被法院判决“退还房屋”。房子是法院卖的,归还房屋也是法院判的,这就是妥妥的套路,典型的判决前后矛盾。他以为自己是依法办事,却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冤大头。
如今,房子没了,20多万的钱也要不回来,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只能在维权路上艰难前行。
【噩梦的开始:一场看似普通的债务纠纷】
2017年12月,吴阿山与同乡黄伟国、阮军伟一起,将欠债不还的韦启成告上了那坡县人民法院。这场看似平常的民间借贷纠纷,谁也没想到会演变成后来的局面。
"当时就是觉得朋友有难要帮一把。"吴阿山回忆道,"我们三个凑了56万多借给韦启成做生意,说好很快就还的。"借条上白纸黑字写着还款日期,还有韦启成用房产做的抵押担保。可到期后,韦启成只还了12万多就再无音讯。
2018年4月,三人无奈之下将韦启成告上法庭。经过调解,法院出具了(2018)桂1026民初252号民事调解书,韦启成承诺分期偿还剩余款项。然而调解书成了一纸空文,韦启成再次失信。
【法院执行:希望与隐患并存】
2019年初,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那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韦启成的财产进行查控,最终裁定将他名下位于那坡县壮鑫商贸城的一套115平方米房产作价27万元变卖给吴阿山。
"当时法院的人说这个程序绝对合法,让我放心。"吴阿山说,"我东拼西凑了27万,还帮韦启成还了10多万的银行贷款,另有10多万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019年6月,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吴阿山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房产证。
然而,这套房子里还住着一个人——蒙光海。执行法官上门调查时,蒙光海亲口承认自己只是"租客",这一情况还被记录在案。"我当时就想,租客好办,按法律规定处理就行。"吴阿山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租客"日后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晴天霹雳:一纸诉状改变一切】
2020年,就在吴阿山准备收回房屋时,蒙光海突然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更让人震惊的是,蒙光海声称自己早在2010年就与韦启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已实际居住十余年。
"我当时就懵了。"吴阿山回忆道,"如果房子早就是他的,为什么法院还能拍卖?为什么他之前承认是租客?"更让吴阿山无法接受的是,那坡县法院和百色中院竟然都支持了蒙光海的诉求,自己拍卖出去的房子,自己又认定蒙光海胜诉,这不是典型的前后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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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怪圈:赢了官司却输了房子自己还被套20多万无法追回】
2023年,广西高院的再审裁定给了吴阿山最后一击。法院认为,虽然吴阿山通过法拍程序取得了房产证,但蒙光海"长期占有房屋"构成了"事实权利",判令吴阿山必须将房屋过户给蒙光海。
"我想不通啊!"吴阿山激动地说,"法院之前说拍卖合法,现在又说不行。我的27万房款,10多万贷款,就这么打水漂了?"
【维权之路:一个农民的坚持】
如今的吴阿山,每天都在为维权奔波。他先后向各级法院、检察院递交了数十份材料,家里的积蓄早已耗尽。"我就是个普通农民,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法院说的话应该算数啊!"
吴阿山的遭遇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何蒙光海在法院执行时不主张权利?为何同一法院前后裁定相互矛盾?这些疑问,至今没有得到官方回应。
【沉重的思考:司法公信力何在?】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个普通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信力的思考。当法院的生效裁定可以被轻易推翻,当老百姓依法办事反而遭受损失,法律的权威该如何维护?
吴阿山说,他会继续坚持下去。"我不光是为自己讨说法,更是要让更多人知道,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截至发稿,吴阿山仍在等待有关部门的答复。他的故事,也提醒着每一个普通人:在法治社会里,我们究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部分信息已做处理。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文书及当事人陈述撰写,旨在反映基层法治现状,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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