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消费者林女士在某网店购买了一套不锈钢泡面碗套装。商品详情页显示,该套装包含碗、盖、筷子勺子、叉子和餐具盒,总售价14.61元。收货后,林女士发现套装里少了一根筷子。
“联系店铺客服没回应,我只能找平台。”林女士随后以商品问题为由,向平台申请退款。平台审核后,将14.61元全额退至林女士账户,这一处理结果让网店负责人无法接受。“我们发出了主要商品,只是少了一根筷子,她就申请全额退款,这不合理!”
为此,网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女士支付14.61元货款,并承担800元法律咨询费、400元户籍调档费、50元材料打印费在内的诉讼相关费用。法院审理认为:林女士应当为其实际收到的商品,支付相应对价。但驳回网店要求支付全额14.61元。法院表示,对于网店主张的,如法律咨询费等费用属于其自行扩大的维权成本,不子支持鉴于一根筷子价值微小(估算约0.61元)判决林女士向网店支付14元货款。(大象新闻)
编辑:李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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