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一个养殖户辛辛苦苦养的一窝狐狸,因为邻居放鞭炮受到惊吓,结果成年狐狸把800多只幼崽全咬死了,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可放鞭炮的邻居却觉得自己没错,死活不肯赔钱
奔腾融媒报道,男子在当地有个养殖场专门饲养狐狸,规模不小,眼看着小狐狸们一天天长大,养殖户心里正盘算着能卖个好价钱
谁知道好景不长,某天邻居家因为办活动,热热闹闹放起了鞭炮。这一放不要紧,养殖场里的成年狐狸全被吓坏了
按养殖户的说法,是成年狐狸受到惊吓后出现应激反应,出于本能保护幼崽,反而把幼崽当成了“潜在威胁”,一夜之间八百多只没了,损失超过四十万元
事发之后,养殖户找到邻居要求赔偿。邻居却觉得自己只是放个鞭炮,又不是故意搞破坏,咋能怪到自己头上?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民警调查后确认,鞭炮确实是导致狐狸出现应激反应的直接诱因,接着就组织双方调解
这个事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有网友表示:如果天上打雷被受到惊吓呢,那过年的时候放鞭炮呢?
其实这就得回到法律上讲究的“过错责任”和“可预见性”。打雷是自然现象,无法控制,也无法预防,属于不可抗力。可你在人为地放鞭炮,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尤其是你知道附近有人在养动物,还放得挺猛,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放鞭炮本身不是违法的,但如果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关键在于你是否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如果你明明知道隔壁是养狐狸的,平时狐狸又怕响,结果你偏偏还放,那就是缺乏最起码的注意义务
简单来说,过年放鞭炮是大家都能预料到的事,养殖户也得做好防护。但在平时突然放,尤其是在离养殖场很近的情况下,那对方就没心理准备和应对时间,责任划分就要看有没有尽到提醒、预防、避让等义务
一句话,该提醒就提醒,该防备就防备,别把“自己没错”当成回避责任的理由。放鞭炮没错,错的是在不合适的时候、不合适的地点、不合适的方式去做没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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