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青岛自贸片区金融业发展,打造一批有实力的金融机构集群,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服务作用,青岛自贸区财政金融部拟定了《青岛自贸片区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促进金融资源集聚,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持牌金融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扶持,最高可达1亿元。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给予最高可达5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设或挂牌的特色金融机构,在对应级别奖励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
对新设或新引进的融资租赁机构及项目公司,给予最高可达1亿元的补助。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给予最高可达5000万元的补助。
支持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拟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西海岸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西海岸又添5亿工业大项目
声明:上述内容疏漏难免,仅供有限参考,不支持以论据使用
可靠信源 中立呈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