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结合本市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决定对行政一审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作出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7月1日起,以吕梁市级行政部门及兴县、岚县、方山县、离石区的县级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孝义市人民法院管辖。
二、2025年7月1日起,临县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临县人民法院要做好释明指导工作,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明确告知起诉人管辖法院。
三、2025年7月1日前,临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临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临县人民法院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发回重审的,仍由临县人民法院审理。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25日
来源:吕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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