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6月份
“五大曝光”
一、终生禁驾人员
1、郑乾乾,证件号码372901****6610,男,35岁,准驾车型C1,驾龄8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终生禁驾。
2、毛海强,证件号码372922****1115,男,43岁,准驾车型C1,驾龄9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生禁驾。
3、李兴法,证件号码372922****4115,男,35岁,准驾车型C1,驾龄7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生禁驾。
二、事故多发路段
因长江西路居然之家门口右侧车道施工,交通压力较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人民路与丹阳路交叉口为事故多发路段;240国道大黄集镇路口集市人流量较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定陶区鲁花东路鲁花有限公司东门北侧十字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
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三、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菏泽良尚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鑫隆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富强物流有限公司、菏泽鸿瑞运输有限公司、菏泽鑫磊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恒大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平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陆顺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泽扬物流有限公司、菏泽鸿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共10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突出违法车辆
鲁RH1837、鲁RL3625、鲁RP3780、鲁RS3454共4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五、典型事故案例
2025年06月11日12时34分许,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黄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路与广州路路口处,与姜某驾驶的鲁H***V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张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无责任。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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