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介绍过,日本侵华期间,主要目的就是对我们亡国灭种,尽量从肉体上消灭中华民族,从文化上殖民奴化,从政治上践踏主权,从领土上占领,从经济,矿产等等各种资源上全方位掠夺……
例如,日本侵华期间推行的鸦片渐进政策,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毒化战争。该政策以“渐进禁烟”为幌子,实则通过国家垄断和诱导性扩散,实现“以毒养战”和“以毒制华”的双重战略目标!因为近代史上对我国造成首要重大伤害的侵略战争大家都知道是鸦片战争,所以日本刚刚爬上列强的餐桌就开始也这么干了。也就是说他们真把自己当盘菜,而且要吃别人了。
首先,他们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的,就是先是践踏国际公约,虽然日本于1912年签署《海牙禁烟公约》,1931年加入《限制制造及调节分配麻醉品公约》,却在中国占领区系统性违反公约。其政策设计者(如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局长加来佐贺太郎)在1916年提出《支/那鸦片制度意见》,明确规划利用鸦片专卖控制中国财政,预计从2000万瘾君子身上年获利5.54亿日元。就是说虽然有很多条的规定叫做不许随便吸食鸦片或者说当时其他的东西,因为大家知道就算是提炼不好的这个东西的灰,都是毒品。但日本侵略者怎么挣钱呢?就是说不允许随便开烟馆,但是他开……然后不允许民间随便卖,但是他卖呀……
当然当时还有一部分国统区那些不开眼的军阀天天往外运毒,比如说近些年曾经被人洗白过的刘文彩他们家人,他们家是系统化全方位的祸害老百姓,在当地可以说是土皇帝,有当军阀的,有当地主的,有贩毒的,有杀人的……而且在云贵川市属于大后方,如果把有限的耕地资源拿来种罂粟就更麻烦了,就是土地肥力会降低,粮食会更加减产的。
所以日军当时关于毒品,有四大战略目标。
第一个是财政掠夺,支撑伪政权运作及日军军费。例如1936年冀东伪政权财政收入中鸦片税占18%(500万/2740万元)。第二是金融破坏,通过鸦片流通扰乱国民政府法币体系,第三个就是对我民族身心摧残,弱化民众反抗意志,如日军在南京散布“鸦片可防肺病”的虚假宣传。可以说为了发战争财,已经是臭不要脸了。还有一项就是战争补给,太平洋战争后,鸦片成为日军医疗用品和士兵兴奋剂来源。
比如笔者介绍过的那些跟1945年的樱花季一起掉下来的神风,用上这个可以让他们死得义无反顾,或者说是毒品和致幻剂的作用让他们在最后时刻不顾危险,很多人只有单程的燃料,机舱门或者是潜艇门也被焊上了(死在水下比在天上更可怕)。我们讲过,因为不要妄想靠意志力随便就能戒毒,很多人好不容易戒毒,但很容易第二次就染上,这个是利用人的弱点在犯罪,这非常卑劣。
日寇主要渐进政策的实施阶段与手段很立体,日本通过“立法—专卖—假禁—扩产”的递进策略,使毒品泛滥制度化。
第一是合法化垄断(1932-1937),在伪满政权颁布《鸦片法》,宣称“限25岁以上特许吸食”,实则设立2000余家官方烟馆。1933年东北鸦片种植面积暴增至28万亩,官方收购量530万两。还成立“宏济善堂”等机构伪装慈善,实际垄断产销。大连在1915-1928年间年均进口波斯鸦片超2万公斤,专卖收入占殖民财政30%以上。根据资料显示,早在九一八事变之前,关东军的高层就已经琢磨怎么在中国东北地区规模化种植鸦片。他们当时这样想的目的就是补充军费,而且还可以弱化我们民族人种。
(在伪满洲国成立后仅半年内,在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副参谋长冈村宁次,伪满政府总务厅长官驹井德三、次长阪谷希一、伪财政部总务司长星野直树、伪民政部总务司长竹内德亥等日伪官员的策划下,于1932年9月公布了《暂行鸦片收买法》,并在伪财政部属下设立“鸦片专卖筹备委员会”;同年11月颁布了《鸦片法》及《鸦片法施行令》,在“鸦片专卖筹备委员会”基础上成立“鸦片专卖总署”,各省均设立“鸦片专卖署”;1933年1月颁布了《鸦片缉私法》,公布了《查获私土奖励规则》和《关于鸦片法施行日期之件》,规定《鸦片法》自当年1月11日起施行。)
然后就是假“断禁”,真纵毒(1937-1943)阶段,日本迫于国际压力推出《断禁鸦片方策要纲》,宣称“十年禁绝”,却将烟馆改制为“管烟所”,发放吸烟证(手续费5角)。1940年东北管烟所达1686家,配烟妓诱导消费……也就是说,后来大家知道为什么解放以后要禁绝娼妓,要关闭妓院,因为这个场合通常藏污纳垢,除了迫害剥削妇女之外,还有其他毒害人的东西。
在北平,1939年注册烟馆338家,半年鸦片消费量473万两,人均3两;南京40万人口设烟馆千余家,10万人染瘾。
时间再发展之后,就是所谓战时全面扩产(1943-1945)阶段。
虽然那个时候战争形势对他们已经很不利,但他们仍然持续着丧心病狂的罪行。
1943年,东京鸦片会议将伪满定为“亚洲鸦片基地”,种植面积增至73万亩,产量1500万两(1944年)。鸦片收入1944年达2亿元,为1934年的24倍。
他们在山西强制农民“水田种烟50两,旱田30两”,把90%水浇地改种罂粟,违者罚款20元/亩。也就是说在国际上虽然列强们心知肚明,但是明面上至少不允许做某些事情,比如说制毒贩毒和细菌战、化学战等等。但是日本就是敢这么干,他们在这之前早就退出国联了,然后一条路走到黑。
那么,这个日本制度化制毒贩毒对我国的巨大危害也是有数据统计的。这个也包括在他们所谓的以华制华的政策当中,这就像细菌战和其他的生化战一样,如果直接把人的肉体摧毁掉,那么就没有战斗力了,精神意志就不用说了,染上毒瘾这个人就毁了。
根据伪满洲国内部资料统计,1933年东北地区鸦片种植面积,已经由原来的几千亩亩迅速上升到28余万亩;1943年东北地区鸦片种植面积为68万亩,1944年达到了73万亩。1933年伪满洲国政府的鸦片收购量为530万两;1943年伪满政府的鸦片收获量为1200万两,1944年收获量则迅速达到1500万两……1940-1944年期间, 当时的专卖收入达到了5.3亿元……对我国社会灾难深度极其严重,影响也是极其恶劣的。这个数值仅仅是伪满洲国地区,在其他的日军占领的地区,鸦片交易也是非常巨大的。
首先是对人口的毒化摧残,东北13年新增瘾君子254.4万人,17.9万人直接死亡;沦陷的首都南京有1/4人口吸毒……他们不仅在中国本土种植,还从伊朗等地往中国贩运鸦片。毒品也导致家庭解体,如果一家里头,当家的那个男人抽大烟,全家就倾家荡产,可以说是房倒屋塌流落街头,例如哈尔滨有年均2000瘾君子横死街头……如果是母亲吸上了,很可能孩子生下来就是死的,或者是婴儿先天成瘾,连喝奶都不会,要喷两口烟雾,他才能清醒过来……我们说了,还有严重的经济劫掠,例如山西大同年产鸦片230万两,农民被多重征税后,极度的赤贫化。
可以说,烟枪里飘出来的烟雾就化成了鬼子的军费,同时也是对我们人民举起来的屠刀!
所以,我们要记住,要对军国主义者进行历史清算与国际责任的追究和索赔!
他们对自己做的事情心知肚明,对战争罪行刻意掩盖。日军战败前,有意识大规模焚毁档案、掩埋鸦片(如1945年关东军参谋集体埋毒)!在战后的东京审判法庭上,虽将鸦片政策列为板垣征四郎、东条英机的罪名,但未深入追责,可以说有些人是人死债消了!
日本违反其签署的6项国际禁毒公约就是他们违反国际法的铁证,其政策被国联鸦片委员会多次谴责(1937-1938)。1938年日本悍然退出国联禁毒体系。
八十年过去了,很多人都只记得那些日军明晃晃的屠刀,毒品战线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
一定要记住,日本的鸦片渐进政策,本质是以“行政渐进”包装“毒害激进”。它用专卖制度将毒品嵌入社会毛细血管,用成瘾性解构民族凝聚力,其危害不亚于正面战场的大屠杀!
而这一政策的设计精密性——从立法伪装到国际欺瞒,再到战时产能动员——更揭示了殖民毒化作为国家战略的冷酷本质。
今天,重审这段历史,既是对军国主义者隐蔽战争罪行的揭露,亦是对当代毒品战争的镜鉴。如今社会形势也非常复杂,有些东西沉渣泛起,各种各样的诱惑也很多,要记住,禁毒永远是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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