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议案,八一钢铁将基于不同原因,对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业绩考核未达标:因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值(4月25日股票交易均价3.13元/股),回购20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93,600股。退休、调动原因:对于因退休、调动的28名激励对象,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3.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其持有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160股。实际计息区间为打款凭证/收款验资报告日至公司实际支付激励对象回购款项之日止。辞职原因:针对因辞职的3名激励对象,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值(4月25日股票交易均价3.13元/股),回购其持有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080股。
此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5,793,6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38,691,47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32,897,870元。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6月25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申报债权。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联系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22,联系电话0991 - 3890166、0991 - 3890266,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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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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