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发布公告,公司股东湘电集团与兴湘集团于2025年6月24日续签了《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的续签旨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
根据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5%;湘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6%。两者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0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
此次续签的协议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湘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续签协议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稳定,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从而促进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与稳定性,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025年一季度,湘电股份实现收入12.09亿元,归母净利润5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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