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鹰律师:案子移送检察院,认罪认罚不能乱签
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刑事案件,案子刚移送到检察院,检察官突然拿出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让您签字——请一定先按下“暂停键”!律师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不懂“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稀里糊涂签字后追悔莫及:有人以为“认罪能轻判”,却没看清指控罪名被加重;有人没核对证据就认可了指控的事实,最终失去上诉机会。
为什么“认罪认罚”不能乱签?三大风险必须知道。
一旦签字,可能“认”下终身责任——你真的“罪”“罚”清楚吗?认罪”≠“认错”,是对“犯罪事实”的承认。比如张三被指控“故意伤害”,但实际是正当防卫,若签了认罪认罚,就等于认可“自己故意伤人”,后续想翻供需承担被认定为“认罪悔罪态度差”的风险。
“认罚”不是“交罚款”,是对“量刑建议”的接受。检察官会给出量刑建议(如“有期徒刑3年,可适用缓刑”),但如果您没看懂“建议”是否考虑了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或对罪名定性(如“诈骗”还是“民事欺诈”)有异议,签字后再反悔,法院大概率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改判难度极高。
签字即放弃“抗辩权”——这些证据你核对过吗? 认罪认罚的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没见过完整案卷,也没有律师跟他核对案件中的证据材料:
具结书一旦签署,上诉权可能受限。虽然法律允许上诉,但根据司法实践,若没有新证据或量刑明显不当,法院可能以“认罪认罚后反悔”为由驳回上诉,如果检察院提起抗诉,甚至加重刑罚。
检察官的“建议”≠“最终判决”,但影响极大——你确定“认罚”代价能接受?认罪认罚具结书是“量刑协商”的结果,但检察官的建议可能存在偏差: 比如吴律师代理的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检察官建议量刑5年,但实际上他只是“从犯”,且涉案金额计算有误。若他没让律师介入核算,争取从犯的认定,签字后即便发现量刑过重,推翻就很困难。
收到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三步必须做!
第一步:拒绝“当场签字”,先问清这3个问题。我到底认的是什么罪?指控的事实有没有出入?比如是否把“过失”认成“故意”,把“金额10万”认成“50万”,是否主观不明知被推定为明知。量刑建议是怎么算出来的?有没有遗漏从轻、减轻情节?如是否考虑了初犯、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 签了之后,还能不能上诉?有没有不起诉的可能?尤其是情节轻微的案件,可能争取“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
第二步:立即联系律师,核对证据+案件结果预判。律师能做什么? 查阅案卷,核实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是否存在矛盾; 分析罪名定性是否准确(如“合同诈骗”vs“合同纠纷”); 计算量刑是否合理,提出《量刑辩护意见》与检察官沟通。赵六因“寻衅滋事”被建议量刑2年,律师介入后发现他是被教唆参与,且未造成实际损害,最终与检察官协商改为“治安处罚”,免于刑事起诉。
第三步:签字前,务必确认“具结书内容”与“口头承诺”一致。注意具结书条款是否明确: 罪名、事实描述、量刑建议(包括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是否与检察官口头沟通一致; 有无“以认罪认罚换取某条件”的口头承诺(如“签了就放你回家”),但具结书中未体现——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一切以书面内容为准。
认罪认罚是法律给“从宽”的机会,但别让“糊涂”换“后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质是给真诚悔罪的人“宽大处理”的机会,但前提是“明知、自愿、合法”。案子到了检察院,是辩护的“黄金时期”,一份具结书可能决定未来几年的人生。记住:不核对证据材料,不咨询专业律师——坚决不签字! 法律程序没有“后悔药”,谨慎选择,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别怕麻烦,多问一句、多等一天,可能就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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