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清朝科举考试的最后一关:殿试。所以考试环境好了不少】
不是这个籍贯的人,或者曾经是这个籍贯但后来迁走了,然后仍以这个籍贯来参加考试,算不算舞弊呢?
算!
没有在这个学校读过书,或者曾经在这个学校读过书但在毕业前转学了,然后在考试前仍然以在这个学校毕业为名参加考试,算不算舞弊呢?
算!
只要是我们国家的读书人,古往今来都明白一个天生的道理和底线:考试不能舞弊,如果不听不信,惩罚是极为严厉和血腥的——即使在讲究特权和等级的封建社会,考试舞弊,是等同于谋逆的不赦重罪。
【殿试前面的乡试、会试等等,考试环境是这样的】
离现在最近的一个封建王朝就是清朝,如果考试舞弊,一旦东窗事变,自己根本不用道歉,下辈子注意就行了,而且还要连累很多、很多、很多的人。
发生在公元1657年的顺治十四年江南闱案(丁酉科场案),是因为江南乡试被揭发考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一些考生通过送礼、请托等方式获取功名,行为大胆、肆无忌惮。
当时的江南世家大族们以为清朝会像明朝末年那样,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彻底激怒了入关不久的顺治皇帝以及中央朝廷。
不用道歉,没用!
主考官曹本荣、副主考宋之绳(不知情且未参与舞弊)因失察被革职;实际组织并参与舞弊的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七人被斩首示众,七人各自的家属均流放宁古塔。
涉案的部分考生喜提杖责、革去功名——这是相对温和的顺治皇帝且清朝刚入关不久,如果是在雍正皇帝或者乾隆皇帝手里,不会这么轻。
【考中上榜,是每一位读书人多年寒窗的梦想】
发生在公元1711年的康熙五十年江南乡试案(辛卯科场案),苏州考生聚众抗议,怀疑考官与盐商勾结卖题甚至提前准备好中榜名单。
不用道歉,没用!
副主考赵晋、句容知县王曰俞、山阳知县方名因收受贿赂被判斩立决;主考官左必蕃失察,革职留任。噶礼因贪腐被革职;吴泌、程光奎等考生因文理不通却最终上榜中举,被判绞监候。
斩立决,大家很容易明白,那么清朝的“绞”是个什么刑罚呢?
绞刑在清朝的执行方法相对简单,主要是用绳索套住犯人的脖子,逐渐勒紧直至其窒息死亡。与斩首相比,绞刑的痛苦程度较轻,因为犯人能在较短时间内死亡,而绞刑的执行地点通常在刑场或监狱内进行,由专职司法官员监督执行。
【这次没考中怎么办?看看画面右边的那位蹲着抱头的读书人吧】
我国古代历史上的绞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但直到北魏时期才正式列入法典。此后,绞刑在历代法律中都有规定,成为一种常见的死刑方式——到了清朝,绞刑与斩首并列,属于正刑中的一种,通常适用于较轻的死刑案件。
都是死刑为何绞刑还是适用于“较轻”的案件?凌迟,了解一下就明白了。
【能一路考到殿试,至少是位举子,很不容易了】
即使到了清朝后期,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对于考试舞弊的惩治仍然不会松手,比如发生在公元1858年的咸丰八年顺天乡试案(戊午科场案)。
那一年顺天乡试发榜后,旗人考生平龄因“戏曲票友”身份中举,引发民间质疑,最后直通到朝廷中枢,咸丰皇帝听说后气得浑身发抖。
后来彻查,发现舞弊的远远不止平龄一人。比如主考官柏葰因接受考生罗鸿祀等人的贿赂,将其试卷与其他作答优良的考生试卷进行调换。
不用道歉,没用!
柏葰被判斩立决;同考官浦安、考生罗鸿祀等人均被处死,其他涉案官员数十人被革职、流放。
【柔弱多病的咸丰皇帝,同样也是一位读书人,考试舞弊?杀无赦】
哪怕是在皇权至上的岁月里,至高无上的九五至尊也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即要给天下普通的贫寒书生留一条路,让他们通过苦读能够进入权力阶层,哪怕官小位卑、差事很苦,但至少是个念想,也是对用功读书、认真考试的褒奖。
而各种各样的考试(古代的科考或者科举;现代的高考和公考等等,都算)舞弊,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世家、九品中正还要可恨,它们会将仅有的一条小路也要堵死,自然为皇帝所不容。
因为任何一位神智清醒的皇帝都知道,考试舞弊如果姑息,长此以往,别说江山永固,指不定哪天就会又出一首《不第后赋菊》!所以无论如何,哪怕杀得人头滚滚,皇权也不能毁在这些考试舞弊的宵小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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