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医保局
6月20日, 国家医保局发布了《 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3期) 》。共51家,其中,药企为8家。
“严重”失信的药企(8家):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招标)、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招标)、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招标)、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招标);
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集采供应)、安徽冯了性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集采供应)。
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单笔行贿30万元以上为“严重”,单笔行贿2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
对“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现公告如下。
注1:《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自2025年第三季度起执行,本次失信等级仍按2020版评定。
注2: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单笔行贿1万元以上为“一般”,单笔行贿10万元以上为“中等”,单笔行贿30万元以上为“严重”,单笔行贿2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
注3: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比如,对“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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