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吐槽:
5.29日跟朋友在盐城王*味饭店吃饭,吃到蛆。第一反应喊服务员,请到第一个服务员,服务员不承认这是虫子一口咬定这是炸糊了的葱。在第二位服务员跟厨师长的确认下承认这是虫子。鉴于第一个服务员的态度我们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赔偿。店家不愿意,说爱去哪投诉去那投诉,果不其然,投诉的结果跟商家说的一致,只能说老百姓维权真的好难呀。
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注意的是保留证据,当场找市监部门,并与市监工作人员充分沟通了解,留下充分的物证及视频图片证据。为维权留足充分依据。
而消费者在维权时,应具备同理心,对于不同消费层级的饭店应采取不同的要求。对主观故意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失误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尽量能做到区别对待,适当维权。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不为难店家。
而店家在遇到问题时,态度一定要端正,不管问题大小,有问题就一定要诚恳解决,吃饭时吃到蛆虫,谁心里都会不高兴,这对于相信你的顾客,尤其是组织饭局的人,会造成一定的尴尬。有些饭店对此的解决方式是重新做一份,事实上可能回去热热又上来了。有些解决的方式是将这道菜退掉,这样的结果等于消费者白白吃亏,毫无任何补偿,谁能不膈应?
来源:瓢城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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