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现就我市2025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政策依据
2025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教基厅函〔202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函〔2025〕104号文件要求“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回执单)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除政策明确规定及拟就读学校要求提交的报名入学材料外,其他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依据。
二、工作要求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此项政策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与群众合法权益。
三、居住证办理指引
(一)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不含辉县市本地户籍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辉县市居住满半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处于连续就读状态。
(二)办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签注和补(换)领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负责居住证的审核、签发工作。
(三)所需材料
1.基础材料。本人(学生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如受理单位可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则无需提交)。
2.分类补充材料。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需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四)特殊情况处理
监护人正在申请办理且尚未签发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暂住登记回执单”(公安派出所办理)及拟就读学校要求提交的报名入学材料进行报名。
四、入学安置工作
市教体局将依据随迁子女家庭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实际情况,结合区域内学校学位供给、师资配置及教育资源布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材料审核、学位分配、结果告知等规范流程,科学实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并建立学籍转接绿色通道、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安置公平公正、服务优质高效。
五、入学报名前登记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市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前需持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回执单,于2025年6月25日至7月25日期间到市教体局办公楼东二楼217室(基础教育股)进行登记审核,逾期将影响入学资格审核。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咨询电话:6209185。
来源:辉县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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