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追回了一笔欠款,这笔款拖欠了13个半月,在我们即将准备提起漫长诉讼的时候,对方还了钱。
在要回钱之前,我们做了几件事,但不确定是哪一件事让对方的高层直接过问了此事,可能就是一句话的功夫让财务付了款。
这家欠款的合作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浙江国资企业,我的同事通过浙江官方渠道反映了恶意欠款的问题。
最近中央有要求所有国有企业和部门与供应商的合作账期不能超过3个月,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走了浙江国资官方渠道反映了问题。
因为这家欠款方属于国内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我们将已经在几个月前发给对方的律师函再次发给了这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部门,通过这个渠道反映了恶意欠款的问题。
同时还找了两三个不同渠道的人脉关系,试图找到对方的管理层,尝试反映这件不是太光彩的事。
两天前对方的联络人突然通知我们要付款了,并且还问我到底用了什么方式让他们的高层过问了此事,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在中国的商业实践中,能做到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付款本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应该的事,曾几何时变成了可望不可及,这不是个别现象,这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在花钱大手大脚的行业,比如汽车行业,拖欠合作伙伴款项司空见惯,以至于前几天国内几家企业联合承诺三个月内一定付款,这对汽车行业简直是奇迹,且我未必完全确定这些倡议的公司真的能带动整个行业恢复到正常状态。
当然我希望这些龙头企业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但基于目前中国汽车行业的利润现状,在不拖欠合作伙伴款项的前提下,别说赚钱了,能少亏钱都是不容易的。
几个月前我们有四个去年的超过1年账期的项目款项没有收回,现在还剩两个,一个已经在法院等待立案,遥遥无期,一个在等客户想办法,总体金额并不高,对我们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只是有些骨鲠在喉的不适感。
商业的规则都是有的,法律的法条和程序也都是有的,但是执行起来充满了妥协,这就是现实与理想的区别。
这几天以色列和伊朗的冲突也如此,国际规则都是有的,以色列从道义上不应该袭击一个主权国家,他和他背后的美国永远是霸权主义思维,国际规则对他有利的时候他会用这些规则,不利于他的时候弃之如敝履。
伊朗是被袭击方,但是他也是违约方,他违背了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签署了核不扩散条约却没有遵守,一直在悄悄的发展核武器,明面上用发展民用核应用做幌子,一个宗教立国的神权国家把消灭以色列作为目标,这本身是有问题的。
以色列和伊朗都会用对各自有利的国际规则保护自己,解释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同时将同样国际规则中不利于自己的部分视而不见。
单纯的说谁是正义、谁是邪恶毫无意义,丛林法则里没有好与坏,只有实力强与弱。
相比在商业世界里,多少还有一些拖底的规则,虽然劳心劳力,消耗元气,也会有实际的损失和影响,但好歹还有个止损的可能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