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4.1万元。
主要违反了以下相关规定:
1.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划分错误;
2.部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迟备案、个别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部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个别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
3.柜面现金从业人员办理假币收缴没有当面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冠字号码采集、存储数据不完整、抽取测试的20名现金从业人员人民币实操合格率70%;
4.用户离岗、变动未及时注销或停用、用户未按要求备案;
5.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
6.办理人民银行代理发行库业务计算机终端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接入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的通信网络流量未纳入监测、阻断范围、病毒库更新不及时。
黄某(时任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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