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省、市防汛抗旱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1+1+N”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及“133”防汛措施,以汛前“六个到位”(气象会商到位、排查整治到位、公路巡查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力量预置到位、交通管控到位),汛期“四个及时”(预警及时、“叫应”及时、管控及时、抢通及时)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主动打好今年防汛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建立路段级联络人制度,实行会商制度,建立完善气象预警和“叫应”机制、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和分类分级管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恶劣天气下,分级分类监测、分级分类管控、信息发布等工作职责,形成了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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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抓实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止、整改不停”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汛期公路灾害隐患排查行动,累计排查风险路段、边坡、桥梁、隧道、防洪排水设施等249处。市局对照清单台账,进行了重点抽查,目前除桥梁防洪标识在8月底前完成外,其他隐患全部整治完成或纳入重点监测。6月13日,省厅检查组对泰安市开展督导帮扶,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落实落细公路巡查职责。按照省汛期公路巡查工作制度要求,指导和督促公路管养单位和路政执法单位,制定汛期公路巡查工作计划,按照定人、定路段、定时间、定巡查要点的要求,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灾害风险隐患,保障公路及桥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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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分类分级管控措施。为防范应对灾害天气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对公路运营造成的影响,依据路段特点及降雨管控阈值,强化信息提示、流量管控、封闭管控等分类分级措施,构建交通、公安、气象等部门的多方联动机制,提升公路汛期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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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应急力量预置水平。按照汛期公路应急力量预置工作制度,建立全市应急预置力量联络人制度,分路段建立应急预置点位、装备、物资和人员台账,指导公路管养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力量配置,确保一旦发生灾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现随断随抢、随抢随通,保障路网安全畅通。
下一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将把保障汛期公路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聚焦流量大、车速快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重点农村公路,做好汛前准备和汛期防范应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汛期公路安全通畅。
(来源:泰安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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