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
“关于拟撤销云南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等
16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公告”
经查,云南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6家旅行社,因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必要的营业设施、无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导游等原因,已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和《旅行社条例》第六条规定的设立旅行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对云南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
名单如下
以上旅行社因无法联系该社负责人,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行政行为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依法撤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来源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责任编辑 吕世成 陈洁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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