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浓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氛围,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近期,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景德镇某装备有限公司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大队执法人员对景德镇某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乐平市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乐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乐平市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以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92项C档的规定,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景德镇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基本案情:2025年6月,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景德镇某电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景德镇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基本案情:2025年2月,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河大队执法人员对景德镇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河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景德镇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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