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是我国古代社会中第一个在法律上确定了女子教育的专门化发展阶段,同时,汉代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面发展女子教育的朝代,它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及教育途径等方面都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
与先秦相比,汉代的女子家教较为普遍,突破了阶层化。
女子接受教育的途径主要集中在家庭,家庭中的男性和女性长辈或其他男性、女性亲属都可以对女子进行家教。
如窦太后,其父隐居家贫,去世较早。惠帝时被选为“良家子”,后成为文帝皇后。
史载,窦太后好黄帝、老子之言,要求景帝与诸窦子弟不能不读黄帝、老子之书,并尊其术。
出身平民的女子能读《老子》,显然说明她识字,受过家教。
成帝许皇后,“聪慧,善史书”,另一著名皇后赵飞燕通《诗经》,班婕妤少有才学,工于诗赋,文才出众,熟悉史事,常常引经据典、出口成章,经常开导汉成帝,还擅长音律。
后人诗赞其“有德有言”,“履正修文”。
明帝马皇后出身名门,是名将马援之女,“能诵《易》,好读《春秋》《楚辞》,尤善《周官》《董仲舒书》”。
章帝窦皇后六岁时就“能书”,殇帝的生母左姬“善史书,喜辞赋”,灵帝喜爱的王美人,“聪敏有才明,能书会计”。
顺帝梁皇后“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
元帝皇后王政君,父亲在她入宫前便请人教她学习各种技艺。
东汉邓太后乃邓训之女邓绥,六岁能读史书,十二岁通《诗经》《论语》,家人称她为“诸生”,《后汉书》说她“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汉书》中记载有八位皇后都受过很好的教育。
除后妃之外,汉代各个阶层都有家教良好的女子见诸史册。
汉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公犯罪应当受刑。
其小女儿缇萦随父到长安,上书求赎父刑,称:“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因而感动文帝。
文帝获知济南伏生精通《尚书》,遂派太常掌故晁错上门求学。
无奈“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也,使其女传言教错”,这说明伏生之女亦通《尚书》。
东汉和帝时的班昭出身世家,在父班彪、兄班固的教导下,成为著名大才女,兄长去世后,班昭被诏令前往东观藏书阁潜心续写《汉书》,特别是“和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事焉,号曰大家。每有贡献异物,辄诏大家作赋颂”。
经学家马融曾受业于她,马融之女马芝“有才义”,曾作《申情赋》追怀亲长。
班昭丈夫的妹妹曹丰生,“亦有才惠”,曾写信就《女诫》的内容向班昭提出批评,“辞有可观”。
荀爽之女荀采“聪明有才艺”。安定人皇甫规的续妻,出身不详,精于书法,为皇甫规起草文书,史称其“善属文”,文辞亦好。
蔡邕之女蔡琰即蔡文姬,书史经传以及音律样样皆通,是东汉著名的才女。
《后汉书》称其“善书文,能草书”,因战乱中被匈奴掳走,后被曹操重金赎回。
《全汉赋》中,汉代女子留下作品的竟高达三十八人,可谓盛况空前。
汉代对女子的家教与社会风气息息相关,一方面,汉代宫廷重视女子教育,有专门教导后妃、公主以及宫女读书的女官,称学事史。
成帝赵皇后就受益于此,史载:“故赵昭仪御者于客子、王偏、臧兼等,皆曰宫即晓子女,前属中宫,为学事史,通《诗》,授皇后。”
东汉邓太后自幼喜爱读书,入宫后又博览群书,临朝执政之后更重视教育,于“元初六年,诏令和帝弟济北、河间王子男女五岁以上四十余人又邓氏近亲子孙三十余人并为开邸第,教授经书,躬自监视”,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女子接受官方教育的先河。
另一方面,父母的教导是汉代女子家教最普遍且最重要的形式。
如班昭在《女诫》中写道:“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表明了她从小受到来自家里父辈的教导。
与对宫廷女子进行以妇德、妇职和宫廷礼仪为主的教育不同,贵族和平民家教中主要以家庭技能为主,如采摘、养殖、蚕桑、织裁、烹饪等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则教之以音乐、歌舞,并将礼教融入其中,以为将来出嫁做准备。
如《白虎通义》云:“妇人学一时足以成矣……国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无子,而明于妇道者禄之。”
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女子也自觉地在家中接受这些教育。
如班昭,其家世和地位不同于一般的平民,也不同于一般的贵族,但她写下的《女诫》都表现出当时对女子家教的流行思想观念,代表了汉代社会的女子家教思想。
《女诫》的主要思想是“三从之道”“四德之仪”,以及如何做到这“三从四德”。
而这一经典概括也来自家族传统特别是班婕妤的成功经验,希望家中后世女子能传续这些优良品德。
第一章讲“卑弱”,即论述男尊女卑的合理性。
昭认为,女子应谦让恭敬,晚寝早作,铁惮夙夜,以侍奉丈夫;正色端操,以事夫主,为夫家继承宗嗣香火,是女人的常道,礼法的典教。
第二章讲夫妇之道。班昭认为,丈夫管束妻子,显示男子的威仪;妻子侍奉丈夫是天经地义,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礼义不存。
家教应当重视女子的妇德,把礼教放在首位。
第三章讲敬慎,如何修养性情。班昭认为,“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为弱为美”。
因此修身最好的方法就是敬顺,在家事上,听从丈夫,是非曲直,由丈夫决断,夫唱妇随,以协调好夫妻关系为目的。
第四章讲妇行,即女子的四种行为准则:妇德、妇方、妇容、妇功。
所谓妇德,不在才明绝异,而在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
所谓妇言,说话有分寸,不出恶语,不多嘴多舌。
所谓妇容,不在颜色美丽,而在衣服整洁,身不垢辱。
所谓妇功,不必工巧过人,而在专心纺绩,洁齐酒食,待客热情,此乃女人之“大德”。
第五章讲专心,不要三心二意,指出“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要专心正色,不因丈夫再娶而行为轻浮,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有违礼教。
第六章讲曲从,即做个好儿媳,在公婆面前,屈己从人,言听计从。
第七章讲和叔妹,处理好妯娌关系和其他同辈关系,懂得谦顺,关心他人。
由此可见,《女诫》不仅要注意日常的梳妆打扮,更不可忽视的是内心的道德修炼。
班昭写作《女诫》时,年已五十四岁,既不是受人强迫,也不是取媚他人,而是出于自己的人生经验和内心感悟。
“《女诫》为自己未适诸女而作”,如果硬说她这是“假托”之旨,实则意在矫正时弊,也都不影响其女子家教思想的意义与价值。
不管后人对其是批评还是肯定,都无疑反映出汉代家教思想的一个侧面。
需要注意的是,《女诫》中的有些思想与我们现在倡导的男女平等并不相符,要辩证地去看待。
古代男尊女卑思想以片面、不公的理念,将女性禁锢于狭小天地,严重束缚了女性发展,剥夺了女性追求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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