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婷 通讯员 谢孟衡 邹斯怡)6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自7月12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一批电子抓拍设备,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凭借便捷性和经济性成为市民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但存在驾驶人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触目惊心。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骑行者的生命安全,我市此次启用的电子抓拍设备,将通过技术手段可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4类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设备覆盖雨湖区320国道1227公里300米(泉塘子村泉塘子渔具附近)、潭邵路与新湘路的交叉路口,岳塘区湖湘东路的湖湘南路路口至湘潭大道路口、双拥北路的板五路路口至福星东路路口、福星中路的宝塔北路口至红旗商贸城路口和湖湘东路的高新路口至湖湘南路口等6处重点路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监控将作为路面执法的有效补充,通过实时警示和事后追责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市民养成文明骑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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