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我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天然气配送环节价格管理,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4〕1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管理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2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配气成本监审结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核定我县管道天然气企业的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6元/立方米,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2日
来源:翼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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