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位网友给我发来一家基层检察院官微推送的一则喜报文章,让我帮忙评评理。
文章提到,该院干警撰写的《死刑复核程序中有效辩护的实证研究》获得了一个国家级二等奖项。
网友告诉我,这件事被同行们调侃得不行,因为基层检察院平时连死刑案子都碰不到,居然去研究最高法的死刑复核,这确实有点儿搞笑。
仔细一想,这种事儿在政法系统里可能并不罕见,感觉有点儿“硬蹭热点”“跨专业研究”的意思。这里说几点想法:
一是基层写“高大上”论文,有点儿怪。
死刑复核是最高法的专属权力,基层检察院根本参与不了,哪来的实证研究呢?数据和案例又从哪儿来?难道是靠在网上搜几篇报道拼凑一下?
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论文要么是东拼西凑的“学术裁缝”,要么就是纯理论空谈,根本没啥实践价值。
可为啥还有人写呢?因为“死刑复核”“有效辩护”这些词听起来很高端,评委们容易被吸引。
相比之下,基层检察院真正该研究的问题,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社区矫正的难点”,反而显得“不够档次”,写出来也难拿奖。
二是论文成了“镀金工具”,有点儿变味儿。
现在政法系统的论文,本来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但慢慢变成了“学术KPI”——写论文不是为了研究,而是为了评职称、拿奖项、攒政绩。
在其他行业,有些所谓的“国家级研讨会”,交钱就能参加,奖项含金量也存疑,但拿回去就能写进个人履历,这谁不乐意呢?
更离谱的是,有些期刊明码标价卖版面,代写产业也蓬勃发展,论文质量可想而知。
评委们有时候只看标题唬不唬人,框架花不花哨,根本没时间细看内容。这种环境下,踏实研究实际问题的人反而吃亏,投机取巧的人却能混得风生水起。
三是法治研究,还是得脚踏实地。
政法系统的研究,最宝贵的资源就是一线经验。
基层检察官、法官天天办案,最该研究的是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的漏洞、电子证据的审查难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
这些题目可能听起来没那么高级,但恰恰是法治建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其硬蹭不相关的热点,不如扎扎实实把自己的领域研究透。
我想说的是,我们应少点“镀金”,多点真问题。
论文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法治进步靠的是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堆砌华而不实的“学术成果”。
如果政法系统的某些研究继续这么“务虚”,那写再多的获奖论文,也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游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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