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律协的一份《法律分析意见函》,赢得了很多律师的点赞,有的说,厦门律协站着为律师维权,有的说,这才是律师的律协。
发生了什么事?厦门律协的函说了什么?
2024年11月12日上午,福建晋江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邓庆高律师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11点左右,休庭,书记员打印笔录,律师核对笔录签字。
这期间,被告的母亲吴某跟律师发生言语冲突。
吴某从旁听席步入审判区,走到邓庆高律师对面,向律师竖中指,打脸。
邓庆高律师偏头躲闪,左手作出格挡动作,右手反手挥向吴某。之后二人被劝阻分开。
就是下面这段视频。
详见“以法度之”视频号
几天后,吴某一方报警。
2025年1月20日,邓律师收到晋江市公安局处罚决定,行政拘留三日,罚款500;竖中指+扇耳光的吴某,罚款500元。
处罚下来前,邓律师向厦门市律协提出维权申请。2025年1月10日,厦门市律协会员权利保障工作委员会代表到晋江调查了解情况。
2025年1月11日,厦门市律协分别致函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司法局,认定邓律师正当防卫,“根据本案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对邓庆高律师不予行政处罚”。
应该说,厦门律协的这份意见函查明了事实,尊重的事实,遵守了法律。
一段时间以来,律师执业权益被侵犯事件屡屡发生,有的引起了广泛关注,即使如此,也难以得到纠正。
这种情况下,厦门市律协权保委认真履职,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勇于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当然会赢得律师的点赞。
在点赞厦门律协的同时,也要关注这个案子本身存在的问题。
厦门律协正式发函,也没能改变晋江方面对律师作出处罚决定。
律师当然不服。
2025年5月28日,邓庆高律师与晋江市公安局行政罚款纠纷案,邓庆高律师与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政府行政拘留与行政复议案,两案合并审理。
王才亮,李贵生、李爱军、赵琮四位律师,无偿代理原告。
法律层面的事不展开了,说一个重要问题。原告方提出,立案登记表中的办案民警,在与纠纷双方逐帧查看视频时,民警对双方讲,吴女士打到了邓律师。
后来,警察接到了一个电话,口称对方“大师兄”,电话中向对方讲,正在办理这个案件,涉事律师(邓庆高律师)在场查看视频。
接完电话后,案件走向发生了变化,对吴某打邓律师的动作描述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打到”到“勾划”,再到“比划”,最终变成了“侮辱”。
原告方质疑,这是人情案、关系案。
开庭前,原告方提出了调查取证,调取相关通话记录、通话录音以及通话时的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但被告方拒绝提供。
这个案子的事实方面,有法庭的现场监控视频,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实在不行,多看几遍。
前两天,有一个游客到安徽泾县游玩,遭人殴打。一个明显的寻衅滋事,派出所处理各打50大板。引发舆情后,5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晋江这个“2025行拘律师第一案”,结果尚未可知,我看正在向安徽泾县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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