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续接到市民反映,到药店给小孩买药无法使用家庭共济账户余额支付,只能在医院才能使用,给市民就医购药带来不便。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着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药店主动申请并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在全市60家门统药店开通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结算功能,进一步拓宽家庭共济服务范围,满足参保群众实际购药需求。
什么是家庭共济?
简单来说,就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后,划拨个人账户的资金到共济账户,并授权共享给配偶、父母和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有两点事项要特别说明:
一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
二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就医购药须使用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家庭共济适用范围是哪些?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江苏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成功原因?
原因一:
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不能使用。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以上所述的适用范围。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原因二:
共济账户≠亲情账户。部分参保人只帮家人绑定了“亲情账户”,没有操作“家庭共济”,导致未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功能不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是两项不同的操作。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与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无关。共济账户,是把主账户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家庭成员,花主账户人的“钱”帮家庭成员“买单”。
原因三:
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不能使用。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如果主账户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就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
高邮市第一批次开通居民医保结算功能的60家门诊统筹药店及其具体地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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