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延期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7月25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碑店法院)依法作出(2023)冀068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泰和集团)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清算组担任隆基泰和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各项工作。2023年10月14日,高碑店法院依法作出(2023)冀068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等13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管理人担任隆基泰和集团等13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2024年11月29日,高碑店法院依法作出(2023)冀0684破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等17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管理人担任隆基泰和集团等17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3月25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5月8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延期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为尽可能吸纳、选择合适的优质意向重整投资人,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购房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持续推进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延长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18:00前。
原招募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管理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东方路66号隆基泰和工业园区
联系人:梁律师
联系方式:13292946173
邮箱:LITHGLRI@vip.163.com
热忱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积极报名。
特此公告
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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