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康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两名。
2025年6月4日22时许,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良恒五号楼附近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车辆停放在禁停路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所有人马某龙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马某龙夫妇在交警大队处理车辆违章过程中态度恶劣情绪激动,并频频上前与民警发生争执。民警多次进行法律宣讲和劝导,马某龙夫妇不但拒不配合,反而继续实施语言挑衅、撕扯民警等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经公安机关依法取证,2名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龙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花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丨康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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