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葛蓓颖
住所地:浙江省文成县
执行案号:(2025)浙0304执261号
执行标的:433200元 及利息损失、律师费35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悬赏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奖励
联系方式:张法官,0577-55888823、19817575167
被执行人:王政
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执行案号:(2025)浙0304执261号
执行标的:433200元及利息损失、律师费35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悬赏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奖励
联系方式:张法官,0577-55888823、19817575167
被执行人:李振伟
住所地:河南省新蔡县
执行案号:(2025)浙0304执808号
执行标的:145000元及相关利息、律师费5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悬赏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奖励
联系方式:张法官,0577-55888823、19817575167
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6日
来源:瓯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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