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源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根据公示内容,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对其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处以罚款47.2458万元。
根据公示的处罚内容,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在河源市迎客大道以北、规划纵六路以西的河源市城南水厂厂房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属实,属于从轻情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第一款,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罚款 47.2458万元。
▲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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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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