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拆绿化私建停车场
用户10*****1
滕州市左岸明君小区21栋楼业主私自将单元门口前大约不到400平方绿化拆除,其中包含大树不到10棵,并私自硬化水泥地,打造私人停车场。希望政府能解决并恢复原貌!
官方回复(2025-06-04 17:21)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左岸名郡小区存在部分业主私自将绿化区域改建为私有停车位的情况,该行为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第50条、63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荆河执法中队配合荆河街道、物业办、翔宇物业依法向相关责任业主下达了《提供手续通知书》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公共绿地。同时,我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该行为的违法性质。
5月28日相关责任人未在整改期限内自行整改。执法人员现配合荆河街道、物业办、翔宇物业依法对小区内侵占绿地行为进行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执法中队会持续跟进该小区公共绿地的整改恢复的整改,定期对现场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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