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啊,30多岁就没了,20多天也没人处理”
5月30号,浙江温州,一家经营面馆的门口,被多位家属堵住了门。
不过看老板挺淡定的,还在店里悠哉玩着手机,根本就不去管门口的事,就算是生意受到了影响,她还是当成没有看到。
说起来,其实也和老板关系不大。
出事的男子是这家面馆的员工,平时下班住的地方也是老板租的,出意外也不是在出租房内,而是在出租房的外面。
大概就是哪里漏电了,他被电到送医院,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不过家属是没有说清楚,到底是在哪里被电死的,在网上是有两种说法,一个是在走廊触电身亡,一个是在1楼的铁门。
那天正好是下雨天,不知怎么就漏电了,男子就这么被电身亡。
按理来说,这事也和老板关系不大,毕竟不是在出租房里面,而是在出租房外面,家属不应该去找老板,而是要去找管理的人。
如果是小区就找物业公司,物业肯定是有责任的,如果是个人的自建房,那就该找房东,让房东为这个男子的死来负责。
然而房东是没有担当,在出了这么大的事后,他就这么跑路失联了,一直都是不出面的状态,让家属去走法律程序。
在20多天都没处理后,老板也跟着倒霉了,家属过来堵住店门口。
依据是老板租的房子,他就要出面来处理,不过很明显是难处理,毕竟不是一两万的事,最后就出现开头的一幕。
网上的看法也分为两种,有支持家属的,也有支持老板的。
支持一方的观点也简单,就是老板出面租的房子,多少都要有点责任,至少也要帮忙找一下房东,让房东来和家属谈责任。
不支持的观点,那就是并非在屋里出事,而是在屋外出的事,家属不该来找老板的事,应该想办法去把房东给找出来谈。
要我说,不管是找房东还是老板,私下都是没法协商成功的。
因为这可不是什么小事,也不是几万元能解决的,一位33岁的成年男性,加上又是在经济好的地方,赔偿肯定是不低于百万的。
无论是房东还是老板,都不可能轻易掏钱,最好还是去法院,让法院来划分责任,看房东和老板是否有责,又要赔偿多少钱。
在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后,还是没人想要给赔偿,此时再来维权才合适,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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