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法院执行法官以“法理情”交融的调解方式,在拘留所内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林某兴当场支付全部赔偿款,申请人许某华主动放弃利息诉求,双方握手言和。这场“特殊场所”里的调解,展现了法院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执行遇困局:刚柔并济破难题
2025年1月,林某兴与许某华因口角发生争执,林某兴将许某华打伤,一审经法院调解林某兴分期赔偿许某华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000元。调解生效后,林某兴仅支付了第一期的赔偿款,剩余6500元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面对法院多次传唤、财产查控未果的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我确实没钱赔,就算关我也没用!”身处拘留所的林某兴情绪激动。但执行法官并未止步于强制措施,而是敏锐捕捉到案件转机——林某兴虽存在侥幸心理,但其家属已开始筹措资金,矛盾化解尚存空间。法官随即启动“执行+调解”双轨机制,在保持执行威慑力的同时,开辟调解新通道。
铁窗内的春风:司法温度融化坚冰
5月23日,执行团队带着准备好的《赔偿履行方案》走进拘留所。调解室内,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一方面向林某兴释明拒执罪法律后果,展示其微信账户存在资金流动的证据;另一方面引导许某华体谅林某兴务工收入不稳定的现实困难。
“老林,你儿子刚考上大学,难道要让他背着‘老赖父亲’的包袱开始人生的新阶段?”“许大哥,赔偿金迟延到账影响你康复治疗,我们理解你的焦虑。”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话语直击人心。经过2小时的耐心疏导,许某华被执行法官的真诚打动,主动减免部分赔偿款,林某兴也终于卸下心理防备,通知家属帮忙筹集现金。
双向奔赴:从“两败俱伤”到“双赢解纷”
5月26日上午,在法官见证下,林某兴家属将6500元现金交到许某华手中。当双方手掌相握的瞬间,持续一年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没想到在拘留所里还能这样解决问题,法官既讲法理又通人情。”许某华感慨道。
平潭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与善意文明执行衔接的工作方法,在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设立“流动调解室”,通过“预拘留威慑”“执行和解激励”等举措,今年以来共促使68.7%的拘留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逾400多万元,真正实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供稿:林孟斯、郑佳佳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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