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830期 延退专题】
最近有个老师问,对于同一个人来说,退休后养老金计算,老办法和新办法哪个高?大约差多少?
第一,从现实意义来讲,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回答的必要了。
新养老金计算办法从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后退休者,都采用新办法计算。所以,比较新老办法哪个高,有什么意义呢?
即便新办法高,此前退休者既成事实,也无法用;即便老办法高,你现在退休,也不可能再“倒回去”用老办法计算。因此,无论是节点前退休还是节点后退休,亦或是现在尚未退休,纠结哪个办法高,除了自寻烦恼外,没有任何意义。
第二,对于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或尚未退休者来说,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一定比老办法多。否则的话,就不用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也不用“保低限高”。
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是新老办法过渡期。期间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这段话的意思说明了什么?
过渡期刚开始,由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储额较少,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可能低于老办法,于是就按老办法执行,保证退休人员待遇不降低;但随着两个账户储额的增加,计发基数(社平工资)的提升,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就会高于老办法。甚至高出很多,造成前后差距过大,为了平稳过渡,所以每年增发10%,至2024年9月30日增发至100%,此后就是新办法了。
试想,过渡期 后期及过渡期后,如果不是新办法高于老办法,还用增发“超出部分”吗?
有老师说, 2025年新退休老师比2024年10月1前退休的老师养老金少很多,甚至少了5000多元……
同等情况下,比如教龄相同、职称(岗位)相同,薪级相同等,如果说少了几十甚至几百,这个事还有一定的可能性。但少5000?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总养老金才能发多少?有几个50000可少?更何况,2025年后又延迟了1个月或2个月退休,教龄又长了呢?若是果真2024年的少5000元,那岂不成了天方夜谭?养老金改革、延迟退休不就失败了吗?
所以,大概率是2025年新退休老师领到的是预发养老金——只是正式养老金的一部分,如果先按预算的2/3发放(这个各地可能有差异)少5000元,就很正常了。等到养老金标准正式确定,或进行结算,“余还少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都是补啊(哈哈),一次性补清,一次要补很多、很多钱呢(哈哈)!
这是因为,养老金计算,要用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而社平工资的统计、计算要有一个过程,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现在大部分省份都才发布到2023年度,2024年度发布的只是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
截至目前,2024年退休的养老金发放正式标准还未出来,25年退休的怎么就知道少了5000元呢?
所以,对于新退休人员,退休了,就先领着预发养老金好好休息休息,轻松轻松、快乐快乐吧!养老金少不了,一分钱也少不了。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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